河北师范大学关于2020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有关通知
各位拟录取考生:
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安排,请所有拟录取考生按以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一、调档
1.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请于7月30日前登录博士研究生调档函查询系统(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码)下载(彩色打印)电子调档函,交至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按调档函和学院要求办理调档事宜,若邮寄档案必须选用EMS。
2.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无需调档。
二、定向就业协议
1.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请下载并双面打印定向就业协议,按照协议上指定日期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顺丰快递邮寄至我校研招办。公章的单位信息必须与填报的定向单位信息一致(原则上由所在人事部门盖章),否则协议无效。
2.报考时选择“非定向”的考生若需要修改为定向就业,必须于7月31日前将个人申请连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顺丰快递邮寄至研招办,申请中明确定向单位名称、定向单位地址信息。
3.报考时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若需要修改为“非定向”,必须于7月27日前将个人修改申请发送至研招办邮箱。
4.根据有关规定,拟录取为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及思政辅导员专项计的考生必须为定向就业,并按要求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的考生必须为非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应按时调档,无故不能按时调档的考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党关系转接
1.党组织关系在河北省内的考生:通过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具体转往单位为 “中共河北师范大学XXX学院委员会”。
2.党组织关系在河北省外的考生:通过纸质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转接,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党建处”,具体转往单位为“中共河北师范大学XXX学院委员会”。
考生的党员档案可按照调档函地址使用EMS邮寄至培养学院。
四、录取通知发放
录取通知书将于8月初发放,考生可申请修改通知书接收地址和联系方式,请于7月27日前点击【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联系方式修改】,用户名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考生编号,逾期不再受理。
通过电子调档函无法调档的考生可通过系统申请纸质调档函。
研招办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邮箱:yjszsb@hebtu.edu.cn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311-80786777
河北师范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