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关于2019年博士研究生报名考试的通知
一、 报名办法
报考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要求递交纸质报考材料并缴纳报名费。招生信息详见“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12月20日,届时请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在网站主页右侧“登录入口 网报·查询”点击“研考研招信息服务”→“博士研究生招考系统”,根据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信息,网上报名要填报的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并与“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中的信息一致,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报名无效。
(二)提交材料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2018年12月11日到12月31日期间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点击附件下载),外地考生应确保在12月31日前通过EMS寄达(邮编:050024,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收件人:研招办,电话:0311-80786777):
1.填写好的“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中的“ 对考生的报考意见”一栏务必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同意报考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并加盖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由培养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
2.两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近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3.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
4.身份证复印件。
5.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硕士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
6.报考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交“高校辅导员报考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表”。
7.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
(2)取得相当成就、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的时间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中“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或著(译)作一览表”项填写一致。
①科研获奖限5项。国家级奖项限署名前三名,厅(市)级以上本人为负责人的获奖项目。
②专著限2部。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著作。
③论文限5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
④科研项目限5项。国家级课题限署名前三名,市级及以上本人为课题负责人的项目。
⑤教学成果奖限5项。国家级成果奖限署名前3名,区、县级及以上本人为第一名的获奖成果。
⑥教学改革立项限5项。国家级项目限署名前3名,区县级及以上本人为负责人的项目。
⑦教学名师。区县级及以上获得名师称号。
8.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进修过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成绩单;
(2)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省部级前2名,国家级前5名)的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名费
报名费:160元,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务于12月23—30日,通过“河北师范大学收费服务管理系统”缴费。
1.收费服务管理系统缴费步骤: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收费服务管理系统”(http://pay.hebtu.edu.cn),点击“支付缴费”——>选择收费项目“报名考试费”——>输入缴费号——>输入姓名——>点击“查询缴费”——>核对信息——>点击“登录支付”——>核对付款信息选择“全额支付”——>进入银联在线进行支付——>直接支付(或网银支付),完成缴费。
2.收费服务管理系统网上缴费条件: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均可在河北师范大学收费服务管理系统交费,在收费服务管理系统上缴费不收取任何手续费用。
二、信息确认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9年4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照像、确认信息。
三、初试
初试时间:2019年4月20日-21日
四、注意事项
(一)对弄虚作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考试者均不退报名费。
(三)我校关于研究生的招生信息及通知、通告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及时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ebtu.edu.cn)查询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