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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具有坚实的材料学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向,掌握材料的制备工艺及设备、材料性能的测试手段与评价技术。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解决工程中局部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运用一门外国语。具有在本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01材料物理化学行为

02墙体材料绿色制备理论与技术

03功能高分子材料

04新型陶瓷材料

05材料加工与塑性成型理论

06 生物活性材料

三、学习年限与时间安排

   学制为2.5年。课程学习时间为一年,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为1年至1.5年。允许研究生在完成全部学业并得到有关部门审批后提前毕业,提前不能超过一个学年;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延期,延期毕业不超过两个学年。

四、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采取导师负责制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指导方式,系负责检查和领导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保证培养质量。在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在授课和论文指导工作中,注意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现代科学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鼓励硕士研究生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和工程实践,从事探索性研究。

五、培养计划

   研究生入学后,依据培养方案,按照研究方向,结合本人的专业基础和研究兴趣,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由系主任审批后,报研究生部备案后执行。

   为了提高论文质量,使研究生尽早接触课题,研究生应按照有关要求在第二学期末或第三学期开学后八周内完成开题报告。

   培养计划要严格按照《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内容填写,无特殊情况培养计划不得更改。培养计划一式四份,研究生主管部门、系、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各存一份。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见附表。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期间总学分不低于34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21学分,选修课不少于3门课,不低于6学分,必修考察课及其它教学环节7学分,第二外语不计学分。鼓励硕士生跨学科选修有关课程,但其学分以不超过选修课总学分1/3为宜。

七、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进行课程学习,并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于第二学期末或第三学期开学后八周内开题并完成选题报告,开题报告由研究生本人以书面形式完成,包括文献综述和选题两部分,查阅最新中、外文资料数量一般不少于30篇,书面报告一般应在4千字以上。开题报告须在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的论证会上,就课题的研究范围、意义和价值、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案及研究进度做出说明,特别要阐明课题的创新点,并进行可行性论证,经过认可后才能进行课题研究。科研经费的来源、试验器材的采购和加工计划等应尽早、提前考虑并予以安排。

八、学位论文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结构按照《天津城市建设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1.论文选题。论文的选题和所研究的内容,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2.论文审题。举行论文开题报告会,由有关专家教授集中审议研究生论文选题,集体把关,严格审定,确保论文选题的先进性、可行性和论文工作量。

   3.论文中期检查。第四学期,进行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实施,并写出论文中期检查报告,报研究生部。

   4、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第五学期,进行论文预答辩、论文评阅、正式论文答辩。论文答辩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实施,并将天津城市建设学院硕士学位申请审批书报研究生部。

九、学位授予

   第五学期,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集中审议天津城市建设学院硕士学位申请审批书,决定是否授予研究生硕士学位。具体工作依据《天津城市建设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及《天津城市建设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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