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落实相关文件要求,顺利推进202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生院于9月6日组织召开了202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研讨会。会议由研究生院副院长杨雁主持,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分管领导和负责招生工作老师、研招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研招办主任李丹从报名资格、报考时间、评卷要求、复试管理、调剂政策、录取规范及违规处理等方面,解读了教育部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主要变化;要求学院按照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学科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实际情况,确定招生专业,规范修订专业目录,按时完成目录上报工作。
杨雁副院长指出,学院要深刻学习教育部印发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学习新变化,做好考生、导师政策宣讲和报考咨询,特别要强调考生的考试纪律,提醒考生不得在复试工作结束前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
会上,相关学院还就研究院交叉学科招生、博士招生改革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
为做好202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我校正在按文件要求编制2022年研究生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待审核通过后,将及时公布,请考生关注学校官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