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政策
1.学校资助政策
学校减免孤儿家庭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减免金额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减免年限按照学生所在专业学制执行。
学校设立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人民币0.1万元/人/年;孤儿学生资助标准为人民币0.6万元/人/年;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标准为人民币0.6万元/人/年。
学校每年按照勤工助学相关管理文件在沈阳、大连、本溪校区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勤工助学岗位工资12元/小时。
学校指导帮助学生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开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
2.学校按照转专业相关管理文件,允许学生在大一学年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
3.学校积极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全面执行学费补偿、学费减免、退伍学生转专业等拥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