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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建筑职业学院2015单独招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时间

新生定于2015年9月6日8:00-17:00报到,届时辽阳火车站设有接待站。如不能按时报到,须向学校请假,并出具证明。开学一周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北校区报到地址:辽宁省辽阳市青年大街24号;南校区报到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八一街(原南郊街)11号。

新生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购买火车票,享受半价优惠;

新生提前或延期报到者,从辽阳火车站乘四环路公共汽车到“市委站”下车即是

三、收费标准

当表格无法完整显示时,请左右移动表格查看 

四、交费办法

1、根据辽财综[2004]381号文件,学校为每位新生办理建设银行储蓄卡一张。请家长或新生在报到前,将所有应交费用总额至少超额1元存入建设银行储蓄卡,报到时将存款凭证条交到所在系。新生所交所有费用最终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注:未收到储蓄卡的新生,报到时到学校计划财务处领取储蓄卡进行缴费;当地没有建行的考生报到时到学校计划财务处办理缴费)

2、新生请备留400元书款,入学后由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到校内教材销售点按折后价格统一购买。

五、户籍管理

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2002年第1号文件”中有关户籍的规定,省内新生入学“凭录取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办理入学相关手续,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外省新生是否办理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

六、接转关系

团组织关系由本人到原所在地(中学)团组织办理转出手续,并与团员档案一并带到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党组织关系由本人到所在市委组织部办理转出,经辽阳市委组织部转至“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新生,请原毕业中学党组织将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转入我校。

七、档案移交

请新生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往届生到县区招考办)领取由学校或招考办已经封好的自己的纸档案,报到时带到学校。如需邮寄,请将档案邮寄至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档案馆。邮寄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八一街(原南郊街)11号

八、爱心助学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一、二等,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500元/年;校级设特等、一、二、三等奖学金,金额分别为每学年3000、1600、1000、600元;对贫困学生提供专项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确保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贫困学生按国家规定可通过户口所在地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并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九、新生复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学校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资格、政审情况、高考成绩、健康情况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予以电子注册正式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十、特别说明

1、根据“辽劳社发[2008]126号”文件关于“省内各类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要求。新生入学时须交三年计174元医疗保险金。

2、南校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为5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1200元/年;北校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为500元/年、1000元/年。

3、新生报到时须带录取通知书、缴费通知单,如办理助学贷款,须复印缴费通知单,报到时带复印件报到。

十一、以下问题请对口咨询

1、新生住宿、备品问题,请咨询学生处公寓中心,咨询电话:0419-2306476联系人:毛老师

2、贫困生助学贷款、资助及新生应征入伍,请咨询学生处, 咨询电话:0419-2301729、13050759557联系人:金老师

3、银行卡及缴费问题,请咨询计划财务处, 咨询电话:0419-2312055  联系人:李老师

4、招生录取相关问题,请咨询招生就业指导处,咨询电话:0419-2307251,联系人:李老师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辽宁省辽阳市青年大街24号  辽宁省辽阳市八一街(原南郊街)11号  邮编:111000

联系电话:0419—2307251   2302788

联系人:常老师、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