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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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省外)

贵州民族大学创建于1951年5月 17 日,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高校。学校现有两个校区,花溪校区坐落于山清水秀、被誉为“高原明珠”的风景名胜区贵阳市花溪区,大学城校区坐落在产城融合创新、生态文明示范的国家级新区贵安新区,占地面积共2825亩,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建校以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了15万余名各级各类人才,为贵州及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

学校现有87个普通本科专业,10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博士项目”。有专任教师1217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761人(正高175人),博士人才548人,博士生、硕士生指导教师557人;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管专家等34人。

学校与美国、英国、法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挪威、新加坡、荷兰、马来西亚等国家的高校和港澳台地区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学生互派、学术交流、合作办学、教师培训和科研合作等。2014年被教育部批准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现有来自美国、俄罗斯、韩国、老挝、越南、柬埔寨、哈萨克斯坦、蒙古、泰国、卢旺达、孟加拉国、尼泊尔、塔吉克斯坦、立陶宛、埃及、印度、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缅甸等24个国家留学生 300余人。

学校先后5次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3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17次被中宣部、团中央和教育部评为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先后获全国“三五”“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学校先后被评为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贵州省文明单位、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贵州省优美校园、贵州省绿色大学。

建校 71年来,学校坚持立足贵州,服务民族地区,服务国家战略和特殊需求,秉承传统、彰显特色,突出区域性、民族性、应用性、综合性特点,以建成贵州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科技研发基地、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基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智库为己任,正奋力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一流民族大学目标迈进。

2022年贵州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校代码:10672。

一、招生专业

1.音乐学(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含音乐学普修、民族音乐学)

2.音乐表演(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含声乐、器乐、作曲)

3.舞蹈学(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4.舞蹈表演(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5.美术学(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含中国画、油画、版画)

6.环境设计(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7.产品设计(民族民间美术技能)(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8.书法学(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9.广播电视编导(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10.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11.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二、报考要求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其中,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如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包含体检,须体检合格。

三、拟招生计划

待定。

最终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数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招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五、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六、录取原则

1.所有艺术类专业均认可生源省相应的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专业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即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3.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对上述2、3情况的进档考生,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专业成绩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专业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入学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毕业待遇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民族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C3活动中心1007

招生网址:http://zjc.gzm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851-83610412(兼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851-83610130

音乐舞蹈学院:0851-83610175

美术学院:0851-88622316

传媒学院:0851-83610412

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0851-8361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