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培养目标
一、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以金融学专业为核心,以当代经济类相关知识为辅助的较为完善的知识体系,达到金融学专业应该具备的知识结构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资产保全和管理机构、房地产企业、评估类中介机构、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系统掌握金融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以金融学专业知识为核心,以经济学、数学等课程为辅助的专业知识结构,同时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
2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3.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
4.了解金融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并具备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三、专业所属学科类
1.学科门类:经济学
2.学科类:应用经济学
四、主干学科
经济学、金融学
五、主要课程
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统计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财政学、市场营销
六、修业年限
基本学制4年。修业年限为4—6年。
七、最低毕业学分
160学分
八、授予学位
经济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