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凤仪路2号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04年1月组建而成的一所全日制高职专科为主,文、理兼容的高等职业学院。现有6个教学系,开设有园林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会计、药学、护理等31个高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2000人。现有教职工542人,其中专任教师439人,正高职称12人,副高职称118人,硕士及以上学位97人。现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职教名师3人,州级优秀科技人才9人,州级农业专家16人,“甲秀之光”学者1人。学院办学已凸显出高、中职教育、成人教育相衔接,职业技能培训与技能鉴定相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办学特点,为我州及周边地区累计培养技术型、技能型人才40000余人,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 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分管副院长负责的招生录取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监督机构:由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贵州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五章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参加贵州省2019年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
二、参加贵州省2019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
三、参加贵州省2019年高考补报名的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
四、已被2019年我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第一次填报志愿:2019年5月18日09∶00至5月20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须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专业和计划及我院的招生章程,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我院志愿。
二、第二次填报志愿:2019年6月1日09∶00至6月3日09∶00,凡符合报考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须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专业和计划及我院的招生章程,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我院志愿。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第一次填报志愿考生考试时间及内容
1.高中毕业生考试时间及内容: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5月24日上午9:00到我院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检测该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不进行文化考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2.中职毕业生考试时间及内容: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5月24日上午9:00到我院参加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综合(含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分值各为120分、100分、80分。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职业技能测试:针对考生所报专业对其进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中职毕业生考试时间安排
科目 |
时间 |
2019年5月24日 |
文化综合 |
上午 |
09:00-11:30 |
职业技能测试 |
下午 |
13:00-18:00 |
3.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试时间及内容: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5月24日上午9:00到我院参加按照学校基本培养要求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二、第二次填报志愿考生考试时间及内容
1.中职毕业生考试时间及内容: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6月11日上午9:00到我院参加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综合(含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分值各为120分、100分、80分。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职业技能测试:针对考生所报专业对其进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考生第二次填报志愿所选择专业与第一次填报志愿所选择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不再参加第二次考试,我院录取时原则上可使用第一次录取时的排序成绩。
2.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试时间及内容: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6月11日上午9:00到我院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第二次填报志愿所选择专业与第一次填报志愿所选择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不再参加第二次考试,我院录取时原则上可使用第一次录取时的排序成绩。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把 “十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30个不得”等纪律规定,切实维护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一、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根据高中阶段8门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采取综合评价方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院未录满计划的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不予录取。排序原则: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40%。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
二、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根据我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采取综合评价方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我院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院未录满计划的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不予录取。排序原则: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
三、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身份的界定由考生所填报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件、证明进行审核确认,依据测试成绩录取。
四、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报读我院对口或相近的专业。
五、考生第二次填报志愿所选择专业与第一次填报志愿所选择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我院录取时原则上可使用第一次录取时的排序成绩。
六、我院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时间完成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将拟录取名册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我院须下载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示的名单在本院网站(http://www.qxnvc.edu.cn/)上进行公示。
七、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相同。
第十一条 经我院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3500元/学年/生;学生公寓住宿费:800元/学年/生,普通宿舍住宿费:300元/学年/生;书费:400元/学年/生。贵州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照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标准免收学费。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奖励。
第十四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征入伍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院级助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
第八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9-3916666 (传真) 凌老师
0859-3655074 葛老师
0859-3655069 李老师
监督电话:0859-3655013 廖老师
学院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凤仪路2号
邮政编码:56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