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
一、高职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奖励我院学生中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高职的特别优秀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高职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奖励资助标准为5000元/生·年。
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资助标准分一、二、三档,其中一档3500元/生·年,二档3000元/生·年,三档2500元/生·年。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特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最高限额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按国家规定,对我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高职学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6、新生"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7、开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每年7月1日至11月1日,开通我院学生资助热线电话,接受社会各界有关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咨询,热线电话:0859-3655060。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流程为:
1、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凭录取通知书、本人及家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解决学费和住宿费;
2、新生入学时,可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通过学校新生"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
3、新生入学以后,可以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申请国家助学金,作为学习生活费;
4、新生入学以后,可以向学校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5、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院级奖学金、院级助学金等。
二、中职(技师)学生国家资助政策
1、中职(技师)学生免学费资助
资助对象为我院中职(技师)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
2、中职(技师)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
资助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籍或户籍属集中连片特困区的所有一、二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家住县城的县镇非农学生)。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
三、院级高、中职学生资助项目
1、高职、中职(技师)学生院级奖学金
院级奖学金由我院自筹资金设立,奖励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籍的高职、中职(技师)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2、高职、中职(技师)学生院级助学金资助
院级助学金由我院自筹资金设立,资助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籍的高职、中职(技师)一、二年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项目
我院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开展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项目。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对象为我院高职、中职(技师),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农村非在册贫困户子女,经扶贫部门按"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审核后,进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的学生。
教育精准扶贫资助项目和标准为:
(一)中职(技师)学生可获得的资助项目为"两助三免(补)"。即对就读中职学校一、二年级的农村贫困学生,在确保享受原有的三年免学费(2000元/生﹒年)和一、二年级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基础上,新增以下资助项目: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
3.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二)高职学生"两助一免(补)"。对就读我院高职的农村贫困学生,除享受原有的国家助学金外(在我省就读的确保享受一档国家助学金3500元/生﹒年),新增以下资助项目: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补助)学费,标准为高职学生35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