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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资助问题及新生奖励

关于经济资助问题  

国家“三金”:每年国家根据我院人数设立一定比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4000元/年、生,二等3000元/年、生,三等2000元/年、生)。   

师范类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奖200-600元/人.年,获奖比例占班级人数的25%。

非师范类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奖300-800元/人.年,获奖比例占班级人数的25%。

师范类专业奖学金: 本、专科学生每生每月分别发75元/30元。 

困难补助: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及自下而上评审的原则,学院安排专门经费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分五个等次:特等800元、一等600元、二等500元、三等400元、四等300元。

学费减免:学费减免分为全免、半免、三分之一免、四分之一免四个等级。

勤工助学:学院拨出专项经费,在助管、助教、后勤服务和公益性劳动方面设立一定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勤工助学,150元/人.月。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我院开通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录取我院的新生均可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教育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报到时将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交到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学工处)即可。


新生奖励:(一奖两免)

1、凡江西省内专科控制线上100分以上第一志愿被我院录取的文、理以及体育类新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奖励1000元。

2、凡江西省内专科控制线上100分(含100分)以下至控制线第一志愿被我院录取的文、理以及体育类新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减免学费500元。

3、艺术类专科考生凡被我院录取,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一次性交清当年学费的,减免学费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