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7年区外5省市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7月13日至26日,在各省、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下,我校完成了对区外5省市及部分省市艺术类的招生录取工作。其中:
天津普通理科录取90人,录取最高分485,最低分435;
河北艺术类录取15人,综合分录取最高分341.1,最低分303.7;
安徽艺术类录取20人,综合分录取最高分380,最低分294;
山东艺术类文科录取24人,综合分录取最高分363.5,最低分338.1;
山东艺术类理科录取6人,综合分录取最高分356.3,最低分277.1;
山东普通理科录取120人,录取最高分534,最低分476;
海南普通理科录取30人,录取最高分577,最低分548;
广东普通文科录取1人,录取最高分465,最低分465;
广东普通理科录取49人,录取最高分456,最低分418;
江苏普通理科录取10人,录取最高分320,最低分301;
另外,广西、湖南、河北普通理科、陕西、青海等招生录取工作正在进行,还有16个省市录取工作还未开始。区内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录取通知书已经发放完毕,本科二批及部分区外地区录取通知书正在准备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