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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对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补报名工作安排,我院组织开展2019年高招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第一次补报名及考试录取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补报名时间

补报名时间为:6月5日9:00至7月5日17:00考生网上预报名,7月3日9:00至7月5日17:00集中进行现场确认照相。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本次补报名免收报名费。

补报名对象

1、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均可补报名。

2、2019年高考未报名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

补报名条件

补报名条件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18]53号)规定的报名条件执行。

补报名地点

考生可在户籍地就读地务工地所属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完成补报名。

补报名及考试

1、考生须按《关于印发<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办法>的通知》(内招考办〔2018〕52号)规定完成网上预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现场确认等补报名流程。

参加本次补报名的考生考试类型须选择“高职扩招专项”。参加本次补报名的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选择相应的考生特征。

2、考试录取: 本次补报名的考生参加学院自主招生考试,本次补报名的考生仅限于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高职院校单独考试)。

毕业及待遇

在校期间学制灵活,享受国家相关学费减免政策,毕业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