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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专业简介

一、专业特色与优势

财政学专业属于应用经济学学科,主要研究政府部门在资金筹集和使用方面的理论、政策、制度和管理方法。立足中国实际情况,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在强化财政理论和税收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注重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应用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政策建议。

其研究特色和优势表现在:

1.学科的交叉性:财政问题研究涉及到经济学、税收学、会计学、金融学、国民经济学等多学科,具有学科的交融性。

2.学科的实践性:本学科属于应用经济学科,研究的是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税收)、政府的支出、政府预算及财政体制及财政政策等问题,是关于政府理财的学科,具有较强的实践性。

二、专业培养机制

本专业主要研究方向有:1、公共财政;2、税收理论与实务。

本专业依据“招录—确定导师—课程学习—论文写作—答辩”的培养流程。

招录:财政学硕士招生对象是已获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核合格,经面试合格者。

确定导师:入学后第一学期进行师生互选,确定导师,制定培养计划,导师负责全部培养工作。

课程学习:公共课及基础课以笔试为主;专业课以课程研究报告为主;第四学期进行中期考核。

学位论文: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1.要求:对该论题有较系统、全面的把握,在某些方面有所创新。2.字数:不少于3万字。第三学期由系组织有关专家审议研究生的开题报告。

答辩:论文应请两位专家(其中一位为外单位)评阅。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在学期间必须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1篇论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或本科院校学报)。

三、学习内容和课程设置

学习内容:全面系统地掌握财政学的理论与方法,熟悉财政理论与税收理论的实践动态,具有独立地从事财税制度理论研究、预算制度理论研究、税法理论研究、财政支出政策研究、税收政策研究的科研及教学的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毕业后可承担本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和中高层次的财政理论与实务工作。

课程设置包括公共必修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和补修课等课程及学术活动、实践环节。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大于或等于75分(百分制)方可取得学分,其他课程大于或等于60分可取得学分。

公共必修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研究生英语;

公共基础课: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中级级计量经济学;

专业基础课:财政理论与实践、税收理论与实务、中国经济问题研究、政府预算(全英语);

专业选修课:比较财政研究、税收制度国际比较研究、公共项目投资评价、地方财政问题研究、社会保障专题研究;

公共选修课: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补修课程:财政学、货币银行学、会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