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报考一附院临床医学各专业(临床检验诊断学和药理学专业除外)的考生,入学复试时专业课考试科目均为诊断学和外科学总论。
1.我校临床医学、口腔临床医学各专业研究生继续实行科学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种学位类型培养。科学学位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临床技能训练在本学科内进行。专业学位以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为主,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的各项要求进行培养和考核。
2.一附院临床各专业只接收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非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只能报考相应本专业。
3. 基础医学、法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管理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预防医学以及中医院校等相关医学类毕业生只允许报考相应本专业。
4.所有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每个专业接收人数均不超过3人)。
5.所有考生报名时暂不报导师,进入复试环节后再报导师。
6. 带有※的导师只能招收科学学位学生;带有△的导师只招收专业学位学生;带有☆的导师本年度暂不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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