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国,男,1957年1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1983年毕业于郑州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学士学位,原任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教授,郑州大学公民教育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领域公民教育。中国法律史学会会员,河南省法理法史学会常务理事,河南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理事。
近几年出版学术专著《中国近代公民教育历史演进研究》、《中国共产党公民教育理论与实践》、《公民政治素质研究》、《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律制度史》等8部;发表学术论文《晚清女子学校教育的肇始》、《20世纪初新民运动及国民思想的传播》、《试论当代我国公民的受教育权》、《公民素质全面发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现状、成因及对策》、《论德法并举的治国理念》、《论学校在公民意识培养中存在问题与对策》、《论未成年公民的自我保护教育》等3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教育部,河南省研究课题《中国近代公民教育历史演进研究》、《教育公平与教育资源配置研究》等10项;获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河南省人民政府实用科学二等奖、河南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省部级奖项16项。曾开设《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史论》|《中国共产党公民教育理论与实践》。曾被授予省级“优秀共产党党员”、校级“优秀共产党党员”等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三育人”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