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和录取政策
1、复试分数线划定
我校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是在教育部划定的分数线基础上,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往年复试分数线(见第七项)或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http://gs.zzu.edu.cn)
2、考生选报相对集中专业
法学类、经济类、管理类、工科计算机科学类、临床医学等学科比较热门。如MBA、公共管理、行政管理、法律硕士、金融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外科学、内科学等都是考生选报人数较多的专业。
3、复试安排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政策相关要求,学校、各招生院系都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办法和复试方案,并指导、监控各个环节的招生工作。各招生院系需向考生公布复试办法和具体安排等。
各招生专业组成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工作。专业复试小组要对复试工作做出全程记录,并填报考生复试呈报表、综合排序表。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还对复试过程进行巡视和监督。
4、录取程序
各招生专业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序,按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由高到低提出拟录取名单,经院系主管院长(主任)签字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在本院系网页向考生公布或以其他形式告知考生。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作进一步审定,主管校长签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作录检审批后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并提供查询。
5、综合排序的依据
综合排序的依据是考生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初试成绩(占50-70%)+复试成绩(占30-50%)。各招生院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在学校限定的范围内确定本院系招生专业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所占的比例,并向考生公布。
考生初试成绩低于国家复试基本要求的,我校不予录取,亦不存在违规收费问题。
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文件要求,我校不可向其他相同分数线要求的招生单位转寄或索取未达到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材料。对于符合二区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尽快为其办理调转手续。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在新入学的硕士生中,通过申请审核,遴选出具备硕博连读条件的学生,在其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后,确定为博士研究生。
我校积极推荐优秀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进行“硕博连读”,“硕博连读”可占当年博士招生计划的50%。
三、“申请-考核”制
2015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物理工程学院试行对普通招考考生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优秀生源,探索博士生导师自主考核选拔博士生的新途径,2016年我校将扩大“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试行单位,具体招生专业和导师请查看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四、信息查询及咨询
考生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得更多郑州大学考研信息:
1、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zzu.edu.cn
2、拨打所报考院系联系电话进行咨询,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有各院系联系方式。
3、研究生招生办每周五下午(工作时间)开通招生工作集中答疑电话(0371-67781710), 另开通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线咨询,敬请考生按照上述联系方式及时间要求进行相关咨询或查询。
郑州大学单位代码:10459
竭诚欢迎各位考生报考郑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