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计划
(报名时间一般为5月中、下旬,笔试一般为6月中、下旬,具体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三支一扶是支教、支医、支农、扶贫的简称。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年。招募对象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招募条件
招募对象是省内普通高校和本省生源外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和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基本条件是: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的应往届毕业生。
政策补贴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享受每人每月1500元和每人每年1200元交通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从2016年起,中央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补贴。
各地和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其他福利待遇。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协调服务单位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供与本单位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和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
户档管理
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户口保留在原学校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应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县政府人事部门,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服务期满优惠政策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各地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做好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积极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一)全区公务员考录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录总数的15%的职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考录。
(二)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在服务地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受盟市、旗县户籍限制。凡在自治区内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准予落户。
(四)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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