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学生、幼儿保险。险种名称为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主要针对在校期间因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进行保险理赔。 二、请同学们按保险单要求仔细阅读保险条款。 三、办理保险业务程序:学生出险一周内拨打95519向保险公司报案后,视情况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住院医疗: 1.住院医疗者须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内蒙古医院、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铁路医院、呼和浩特市医院、二附院、253医院、356医院)进行医疗。假期因突发疾病在家乡住院者须在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 2.填写保险理赔单后到学院盖章。 3.出院后一个月内向学生工作部提出申请。 4.提供下列单据:本人申请书(申请书中详细写明病情及治疗经过);医院诊断证明书;医院收费收据;双处方;病历。 (二)意外伤害医疗: 1. 填写保险理赔单后到学院盖章。 2.治愈后一个月内向学生工作部递交申请书。 3.提供下列单据:本人申请书(申请书中详细写明病情及治疗经过);医院诊断证明书;医院收费收据;双处方;病历。 四、在正常学期内,每周安排固定时间办理保险业务。 联系电话:59039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