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免生名额分配
根据《关于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助力兴边富民计划大学生支教团的实施意见》(黑青联字〔2019〕23号)、《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农垦校发〔2016〕8号)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王震创新人才培养班”管理规定》(农垦校发〔2019〕39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分配推免生名额(见附件1)。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办法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代表和研究生秘书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公布的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办法及实施细则并上报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学院推免生工作办法应包括:本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原则及分配方案、申请条件、遴选办法;接收推免生专业及人数、复试要求(包括具体时间及地点)、学院受理投诉的负责人和电话等事项。
研究生支教团专项工作,由学校项目办(校团委)根据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三、申请条件
凡符合《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申请基本条件”的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达到《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王震创新人才培养班”管理规定》中可继续硕士阶段培养基本条件的“王震创新人才培养班”(以下简称“创新班”)学生均可申请普通推免生资格。申请研究生支教团专项的学生,在符合《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申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满足项目办(校团委)制定的具体招募条件。
四、推荐工作程序
1、资格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陆“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主页-资料下载-招生工作”(http://www2.byau.edu.cn/yanjiusheng/zsgzxz/index.htm)下载填写申请表格,并于2019年9月16日前将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提交至所在学院(或校团委)。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3)大学第1-6学期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国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6)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原件由学院(或校团委)查验后退还;材料(2)、(3)及其他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由学院(或校团委)统一提交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备案。
2、资格遴选
研究生支教团的遴选工作由项目办(校团委)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开展。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严格参照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学校分配名额的120%确定推免生资格名单,并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学院(或校团委)于2019年9月19日前将名单报送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经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汇总,学生处、教务处等部门复核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综合考核总成绩=前6个学期学习平均成绩×90%+能力考核成绩×10%。
学校将审定后的推免生资格名单在各学院及校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由学校将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即可获取推免生资格。
五、接收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
取得本科就读院校推免生资格、同时符合我校关于申请推免生资格基本条件要求的考生,根据我校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进行网上报名。根据相关规定,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在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须回校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因此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本校相关硕士专业进行填报。
2、复试
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同意并按时参加复试。外校申请者须在复试时携带相关材料(详见本通知“推荐工作程序”)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接收学院供审查。
2019年9月25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拟接收的推免生(含外校申请者、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进行复试,复试办法由各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要求自行确定。未经复试及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单项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一律不予接收。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可在参加复试时自由选择导师,原则上每位导师只招收1名推免生,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3、体检
2019年9月27日7:00统一进行空腹体检。体检工作由校医院承担,体检结果由校医院出具并负责解释。体检费用(100元/生)由校医院收取,体检结束后的《健康体检报告》直接交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4、拟录取
复试及体检结束后,确定拟录取名单,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审核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将确认待录取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根据相关规定,拟录取的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须保留1年本校研究生入学资格。
5、录取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及国家录取检查后于2020年6月下旬发放给考生本人。被录取的推免生,学院不予发放就业协议书,不参加当年的大学生就业派遣;如违约,其违约行为记入档案,档案退回生源所在地。
六、有关要求
1、9月16日,各学院将推免生工作办法(含电子版)、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报研招办。
2、9月19日,各学院、校团委将推免生资格名单(含电子版)及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等报研招办。
3、9月26日,各学院将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含电子版)及复试相关材料等报研招办。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楼西侧823室)
联 系 人:王喆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
邮政编码:163319
联系电话:0459-6819132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招办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