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法
(一)管理机构
以学院团委为“青春梦工场”创新创业孵化园管理机构,下设运营中心,设综合行政部、项目管理部、导师服务部、创业培训部、园区管理部,设置相应岗位编制,进行园区日常运营管理。强调管理企业化,突出协调性、规范性、创新性和服务性。
(二)具体职责
(1)负责编制园区的发展规划及园区的对外宣传和联系工作。
(2)负责受理入驻实体的申请和组织专家评审工作,办理进园和出园手续;负责入驻实体的考核和评比工作。
(3)提供各项指导性服务。聘请相关专家为入驻实体提供个性化的咨询、指导。
(4)搭建交流服务平台。定期组织开展交流和考察活动,沟通信息、开展结对互助活动等。
(5)进行日常监督,确保入驻实体按照规定进行活动;负责对实体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二、准入机制
(一)入园条件
1.我院各部门、在职教师、在读的全日制学生及毕业未满两年的毕业生及获得共建单位推荐的创业青年均可以依托实际项目申报,通过创立团队或创办企业进行运营;
2.实体必须自愿接受园区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
3.项目必须能为我院学生实习实训或顶岗实习提供条件;
4.项目必须是已经存在的实际项目或实际项目的延伸,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以此为基础,鼓励项目与专业相结合,与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相结合,与学科专业发展相结合,鼓励项目体现办学特色。
5.实体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抗风险能力;
6.实体入驻园区后,必须保证能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
(二)入园流程
1.申请:领取填报《“青春梦工场”创新创业孵化园入园申请表》后,提交申请表、项目计划书等相关资料。
2.评审:团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或评审。
3.协议:团委与入园实体签署入园协议。
4.入驻:签署入园协议的实体正式进入创新创业孵化园,同时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项目审核
由团委组织行业专家,对申请入园的项目进行评审和筛选。入园项目原则上分为如下三类:
1.实习实训项目:针对我校相关专业学生进行实习实训或顶岗实习的项目;
2.开发研究与设计型项目:指从事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研究与设计及后期孵化的项目,园区不接纳纯销售型项目,但与开发研究与设计型项目相配套的销售可以入驻;
3.服务型项目:指通过提供服务来实现,如提供广告宣传策划、形象设计、会计业务、法律咨询等。
评审时,项目实体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项目计划书。企业还需另外提供如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简介(股东构成、行业状况及发展方向等);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企业近期发展规划及目标制度。
三、日常管理
(一)环境管理
入驻的实体要自觉遵守园区整体布局安排,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不得擅自对园区既定的格局进行改造,确保经营环境整洁有序。对园区的装修设计要体现规范化和个性化相结合,彰显现代气息,突出人性化特色。
(二)运营管理
各实体的运营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遵守园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与管理中心签订的协议;各个实体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管理中心针对团队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邀请专家对其进行指导。
(三)物业管理
团委对入驻实体实施监控,防止出现转租等违规行为,对园区内设施严格监控,防止损坏、转移;入驻实体要严格自身管理,认真遵守园区管理规定,做好防火、防盗、用水、用电和卫生保洁等工作,确保人身安全和园区财产的完好。
四、考核机制
团委每年对各个实体考核一次。考核形式如下:
邀请行业专家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
各个实体考核时需提交评估考核自评表、内部管理制度、团队人员花名册、承担业务统计表和合同复印件、团队成员在创业方面获得的荣誉材料等,如有特殊要求还需提供财务报表等其它材料。
入驻实体在评估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实体入园后,未按要求在园区内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致使实体用房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者;
2.未能按时向管理中心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通过整改无效者;
3.入驻实体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者;
4.实体主要负责人受到学校留校察看以上纪律处分或有违法行为者;
5.超出业务规定范围,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
6.擅自更换实体负责人者;
7.因卫生问题,受到管理中心三次以上警告者。
(三)奖惩措施
园区依据考核结果,评选优秀实体,并给予奖励;考核优秀的可申请场地调整及使用费减免等政策。
对严重违反创业园管理规章制度或考核不合格的实体,管理中心可提出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勒令其退出园区。
五、退出机制
满足下列条件或具有下列情形者,进驻实体退出创新创业孵化园:
(一)合同期满退出。入驻实体与创业园合同期满,到团委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
(二)自动申请退出。因故不能履行项目合同的,实体负责人向团委提出退出申请,团委审核,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
(三)孵化期满退出。孵化园主要为学生走上社会自主创业提供尝试、准备和积累等服务,实体负责人毕业前应办理相关手续,自动退出。
(四)勒令退出。对严重违反创新创业孵化园管理规章制度或考核不合格的实体,团委可提出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勒令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