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
(一)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笔试成绩与技能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若该专业无技能考核则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考生须参加文化和技能(面试)两项考试,如果只参加其中一项,则视为无效成绩,不得参加录取。
(二)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按照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划线录取,按照报考总人数的85%划定文化最低录取控制线,文化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根据计划性质分类投档。
(三)录取规则
1、只招普通高中类专业:
每个考生可填报最多8个平行志愿。文化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根据报考人数与计划数比例划定总成绩最低控制线,依据成绩优先原则平行投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招收中等职业类和中职、普通高中兼报类专业:
技能测试(面试)内容相同的专业,每个考生最多可以填报9个专业志愿,根据报考人数与计划数比例划定总成绩最低控制线,依据成绩优先原则平行投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技能测试(面试)内容不同的专业只能填报单一志愿,录取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投档。
3、特长生类:
考生可以在规定校区招生专业内任选一个专业填报,特长生录取单独划线,按照特长类别和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4、其它录取规则:
所有类别考生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先比较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若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从高到低录取。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和学院教学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资格,则须在4月10日17:00前(仅限工作时间办理),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其放弃名额是否在相应类别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将由录取领导小组根据录取情况届时确定。
公示期满后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时间安排
(一)2019年3月3日8:00-3月15日18:00考生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填报个人信息及选择单招学校志愿;
(二)3月15日(周五)17:00前符合我院免试或加分条件的考生到学院教务处提交免试或加分资料(含申请表);报考我院特长类考生向我院招就处提供特长类证书复印件或传真件;
(三)3月19日(周二)8:00-3月25日(周一)18:00考生在学院网站(www.cdp.edu.cn)报名,填报专业志愿、在线缴费(不接受现场办理);
(四)3月20日(周三)14:00申请免试考生参加学院统一考核;学院网站公示特长类考生审核通过名单;
(五)3月22日(周五)-27日(周三)学院在网站上公示拟免试、加分考生审核通过名单;
(六)3月28日 (周四)14:00-29日(周五)17:00在线打印准考证(现场办理仅限工作时间);
(七)3月29日(周五)9:00-16:00考生到学院熟悉考场,报考我院特长类考生需提交证书原件;
(八)3月30日(周六)上午笔试、下午技能考核和面试;
(九)4月2日(周二)考生在学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十)4月2日(周二)17:00前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院教务处或发传真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十一)4月4日(周四)学院网站公布文化最低控制线及各专业成绩总分控制线;
(十二)4月4日(周四)-10日(周三)学院网站首页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三)4月12日(周五)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在报名确认阶段必须通过学院单招报名系统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和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5日18:00前,未填报志愿或未缴费者均视作报名无效。
(三)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学生进校后在学院规定范围内允许转专业,具体办法详见学院网站《成都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
(四)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