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欢迎您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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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

为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建立了奖、助、贷、勤、缓、减、免、补“八位一体”资助体系,帮助每一个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资金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贷款金额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剩余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在校及毕业后5年期间为偿还本金宽限期,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绿色通道

学校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在提交相关证件或困难证明后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最长缓交期限为半年)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在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在校全日制专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3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三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学校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评定比例为2%;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评定比例为4%;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元,评定比例为10%。

勤工俭学

学校鼓励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校内勤工助学的酬金,临时岗位原则上按不低于12元/小时的标准计算,固定岗位根据每月考核情况核算酬金。

困难补助

困难补助类型包括特殊困难补助、路费资助与其他补助。

特殊困难补助

因家庭突然遭受自然灾害或重大变故而导致经济特别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申请特殊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的金额为3000元/人/次。

路费资助

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全日制在校特别困难学生,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可根据学校通知自行申请。生源地是重庆市黔江区、武隆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丰都、垫江、忠县、云阳、奉节、梁平、巫山、巫溪、开州、城口、万州17个区县的特别困难学生定额资助200元/人,其他区县的特别困难学生定额资助100元/人。生源地是重庆市外的特别困难学生定额资助400元/人。

其他资助

学校通过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相应比例的资助金、社会爱心人士的捐助、学校师生的捐助,建立其他补助项目,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根据通知提出资助申请。

服兵役学生资助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服兵役高校学生学校资助

学校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给予每生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选择从学校应征入伍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额外增加1000元一次性奖励。(注:该项资助入伍当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不能申请。)

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给予求职创业补贴,补助金额为8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1次,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得重复享受。

学校对在毕业年度的低保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和残疾家庭毕业生等特殊困难毕业生给予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补助金额为300元/人。

学生毕业当年可根据学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通知提出申请。

重庆市基层就业学费资助

2014年及以后毕业,在重庆市扶贫工作重点区县(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须在编在岗,不含城关镇)就业并服务满3年的重庆户籍或重庆市属高校毕业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本科专科生和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累计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金额不超过24000元。

温馨提示

随录取通知书有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这张表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

入学报到后,可向辅导员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其他困难证明佐证材料复印件,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后,享有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其他社会团体(个人)助学金等各项资助资格。凡未经认定者,不享有上述项目资助资格。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jybzzzx)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