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考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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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招生说明

一、报考条件

(一)专科提前批(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

1.考生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2.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以外,考生还应符合以下体检要求:

(1)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内蒙古、青海籍考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内蒙古、青海籍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2)双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7(做手术达到均可),无色弱、色盲;

(3)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无文身,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4)无传染性疾病及不能适应警体训练和警务化管理的其他疾病,身心健康。

(二)专科批

1.考生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学校实行警务化教育管理,报考我院考生须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及不能适应警体训练和警务化管理的其他疾病等,请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

二、报考事项

(一)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在四川专科提前批报考事项

1.下载政审表

(1)登录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s://zsw.sjpopc.edu.cn/), 在“报考指南”中下载《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6年提前批招生政审表》(以下简称“政审表”) ;

(2)关注“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在“招生动态”的“招生公告”中下载政审表。

考生需自行打印政审表,贴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照片,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携带政审表、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完成政审。

2.提交材料方式

提交时间:2026年7月6日9:00—2026年7月31日24:00(具体时间通过学院招生网和“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发布)。

提交方式:考生须先关注“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在“招生动态”下的“提前批资料审核系统”中进行本人资料报送,学院据此进行初步审核。

7月5日17:00前填报志愿时未填报学院四川专科提前批志愿的考生,有意在专科提前批征集志愿时填报学院的,也可在7月31日前按上述提交方式进行。

注:四川籍考生不单独组织体检和体测等,体检以高考体检表为依据进行审核。

(二)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专科提前批报考事项

考生须满足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报考条件,具体招生要求和工作安排,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布。

(三)专科批专业报考事项

考生须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专业志愿即可。

三、录取规则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文件、录取批次和调档比例进行投档,对投档考生依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择优录取。考生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根据考生分数和各专业具体录取情况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考生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原则上按退档处理。

四川专科提前批实行顺序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的院校专业组第二志愿。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同分排序规则为: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两科中单科成绩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院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前提下,对后续平行志愿考生,依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20%。

未被学院专科提前批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续专科批次的录取。

四、奖助贷措施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等制度,以激励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具体的资助途径有: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500-4900元/生·年)及生源地助学贷款、学院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