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组’,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激励青年学生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推动争创“三好学生”、“先进班组”活动的开展,根据《安徽省大中专学校“三好学生”、“先进班组”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凡属我院有学籍的本、专科学生(含各教学点、成教院学生)、研究生、护校学生及其班组均可参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组”的评选(一年级学生不参加各项评选,毕业班不参加“先进班组”的评选)。
二、评选比例
“三好学生”在学生总数的10%以内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原则按50人左右的班级评选l名;“先进班组”按班组总数的15%进行评选,并适当照顾到面。成教院全脱产学生“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控制在7%以内,其它类型学生评选比例在3%左右。上述评选的具体名额每年由学生处根据实际在校生情况下达各系。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l、思想品德好。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其中主干科目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理论联系实际,有较强的操作能力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3、身体好。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体育成绩达到《体育锻炼标准》(有生理缺陷者例外)。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4、在同等条件下受到系以上各级、各类组织表彰的学生或长期担任学生工作且工作认真的学生干部可优先评选。
(二)“优秀学生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l、到上一学年结束止,任职满一学年的学生干部。
2、品学兼优,具备“三好学生”条件。
3、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社会活动能力。热情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显著。
4、在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三)“先进班组”应具备以下条件
l、有一个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班委会,带领全班(组)同学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校党政组织的各项决定,在创“三好”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明显成绩。
2、全班(组)学习风气浓厚,学风端正,学习成绩为全年级(班)前两名,或在一学年内有大幅度提高。
3、形成了团结互助、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集体观念强的良好风气。全年无一人受记过以上处分。
4、积极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教室、宿舍和个人卫生状况,各项卫生考核指标优良。
5、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达标人数比例和早操出勤率在系或年级(班)领先。
四、评选时间
每年9月中旬至10月上旬为宣传学习及学生个人小结阶段;10月中旬为总结评议阶段;10月下旬为年级审查及各系、各教学点、成教院、科研处、护校审核阶段;10月底由学生处将评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组”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进行汇总复审,报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召开表彰大会。
五、评选办法与要求
(一)评选、表彰活动在学院党委和院行政领导下进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评选前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明确评选意义及方法要求,端正态度,组织学生做好年度考核鉴定,对照《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进行个人总结,鉴定需经班组评议,年级及各系、各单位签署意见,报学生处审核。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组”的评选,实行以班组为单位,学生、教师、领导相结合的评选方法,各单位根据评选的条件和要求,按照分配的数额,自下而上地酝酿推选,“先进班组”的提名也应有学生代表参加。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是在个人小结的基础上,召开小组会对照评选条件开展评议,小组根据评议情况提出推荐建议名单,再经班级评议,年级审查后报各系和各有关单位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向学生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组织填写《三好学生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经学生处复审后,上报学院审批。
(四)“先进班组”的评选,应由各班组进行工作总结,经年级(班)评议,报系和有关单位审核。连同先进事迹材料一并报学生处复审,上报学院审批。
六、组织领导和要求
l、评选组织工作由各系和有关单位负责,学院负责评选的审批工作,学生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时间要抓紧、工作要过细、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评选活动成为对学生进行理想和纪律教育的过程。
2、学生在同一学年不得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评为院级各种先进个人的称号。
3、评选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宁缺勿滥,充分发扬民主,各单位在审查结束后,经审核不符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组”条件者均不得再增补。
4、学生中的党员和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搞好个人小结,通过评选总结经验,找出差距,评出团结和风格,评出干劲,促进工作;要严格组织纪律,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表彰与奖励
对每学年评选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组”经学院批准后,授予相应的称号,并分别在校本部、各教学点、成教院召开的学生大会上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状和奖品,并在院报刊登光荣榜。“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评选、表彰活动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实施。
九、本办法学院授权学生处负责解释。
蚌埠医学院
二OO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