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为进一步方便台湾高中毕业生来大陆接受高等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1〕1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条件
台湾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名:
1.在台湾参加“学测”考试,成绩达顶标级、前标级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2.在大陆举办的台商子弟(女)学校学习,回台湾参加“学测”考试,成绩达均标级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名额及专业选择
具体招生人数视报考和测试情况而定。
申请人可以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三个专业作为志愿,招生专业目录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17年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目录》(附件1)。
三、报名程序
1.下载填写申请表。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下载《大连海事大学2017年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附件2),并按表格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邮寄材料
考生须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①经所在中学签字盖章的《大连海事大学2017年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
②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生成绩通知单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
③中学成绩证明复印件;
④台湾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⑥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有关申请者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于2017年4月20日之前(以大连市邮政接收时间为准)邮寄至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邮编:116026),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同时,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bkzs@dlmu.edu.cn)。
四、选拔办法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负责开展选拔工作。
1.初审: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面试名单。
2.面试:获得面试资格者须本人到大连海事大学参加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3.录取:学校根据考生“学测”成绩、面试成绩等,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录取,并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和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五、监督机制
1.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实施,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11—84729225。
2.考生要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报送和推荐相关材料,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将立即取消其被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六、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4月20日之前(以大连市邮政接收时间为准)
2.面试名单公布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2017年7月中旬(暂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联系电话:0411—84727233
传 真:0411—84724303
邮政编码:116026
学校网址:http://www.dlm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dlmu.edu.cn
八、其他
1.考生需提前办理《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以便参加面试。
2.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3.本简章由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