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是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创建于1948年,坐落在哈尔滨市。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黑龙江省首批优秀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博士、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59.76%,位居全省同类院校第一。连续四年,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三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及做好单独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黑教发[2014]13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和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审查的规定》(黑招委联字〔2006〕1号)文件相关规定。
5.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的高职(专科)院校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由我院单独组织考试,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院校,考生根据所报院校相关要求,填报院校专业志愿,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可兼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二、报名办法
1、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进行网上注册,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后,须在户籍所在地县区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填报专业志愿:考生登录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网站(网址:www.hljswkj.org.cn),在该网址点击“单招报名”进入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阅读单独招生报名有关说明,按提示自行输入有关报名及报志愿的信息,志愿为专科层次。
三、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10月31日,2018年3月初补报。
四、招生专业
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专业如下表:
咨询电话 | 专业名称 | 学制 |
0451-56860002 | 药品生产技术 | 三年 |
药品质量与安全 | 三年 | |
药品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
中药学 | 三年 | |
生物制药技术(以教育部备案为准) | 三年 | |
0451-56860501 | 中药生产与加工 | 三年 |
作物生产技术 | 三年 | |
园艺技术 | 三年 | |
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 | 三年 |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以教育部备案为准) | 三年 | |
0451-56860700 | 畜牧兽医 | 三年 |
动物医学 | 三年 | |
宠物养护与驯导 | 三年 | |
宠物临床诊疗技术(以教育部备案为准) | 三年 | |
0451-56860402 | 水产养殖技术 | 三年 |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 | 三年 | |
0451-56860102 | 建筑室内设计 | 三年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
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 | 三年 | |
工程造价 | 三年 | |
电气自动化技术(以教育部备案为准) | 三年 | |
给排水工程技术(以教育部备案为准) | 三年 | |
0451-56860009 | 食品加工技术 | 三年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三年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教育部备案为准) | 三年 | |
0451-56860006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软件技术 | 三年 |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三年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三年 | |
移动通信技术 | 三年 |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三年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
0451-56860010 | 金融管理 | 三年 |
会计 | 三年 | |
电子商务 | 三年 | |
物流管理 | 三年 | |
旅游管理 | 三年 | |
国际商务 | 三年 | |
市场营销(以教育部备案为准) | 三年 |
注:专业不同,学费不同,学费5000元-6000元。
五、考试安排
1.我院的单独招生考试,在省招考办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
2.考试内容:文化课+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即综合150分、语文150分,合计3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总分400分。
3.文化课命题参照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考试大纲;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参照《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测试大纲》(在我院网站公布)。
4.职业技能测试类别按文史、理工命题,分数相同。
5.考试地点:学院教学楼
6.考务费:150元/人 。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黑龙江省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分数统计等工作
1.命题:由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选聘本校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的命题专家组,进行全封闭式秘密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3.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七、录取原则
1.对体检合格的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文化课与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2.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黑龙江省2018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黑龙江省2018年普通高考。
3.通过单独招生考试进入学校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和转专业学习。
4.已录取的考生,由省招考办统一印制考生信息确认表,由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和考生信息确认表,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考生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考生电子档案由考生考试后在我院建立。
6.考生报考档案由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建立,内容包括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所在高中提供)、单独招生成绩单、考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诚信记录等。
八、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监督机制: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上报黑龙江省招考办审批备案。
2. 申诉渠道:学院成立由纪检委书记牵头,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直接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所有环节必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签字。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九、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高中毕业证书,由学院验证。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黑龙江省招生办,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学费、住宿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费、住宿费等均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
十一、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