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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才奖学金

福建医科大学育才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帮助学生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慕容慎行教授捐资在我校设立育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条评选对象:在我校入学满一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和普通本科(含高职专升本)学生(以下简称“本科生”)。

第三条评选名额:育才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30名,其中:研究生评选8人、普通本科生评选22人。

第四条奖励金额:每人每年2000元人民币。

第五条评选条件

(一)研究生评选条件

参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从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中产生。

(二)本科生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因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班级)前30%;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上学年智育测评成绩在本年级(班级)前30%;

5.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上学年体育测评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6.本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前25%的学生。

第六条评选程序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由学生申请,组织班级同学无记名推荐,辅导员组织班、团干部、学生代表评议通过,学院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在学院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后,提交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当年度获奖人选,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评奖结果。

第七条附则

(一)育才奖学金从2011学年开始评选,每年颁发陆万元,连续四年,共贰拾肆万元。奖学金于2011年10月一次性捐赠、汇入学校专项帐户。

(二)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颁发奖励证书、奖学金。学生获奖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三)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年定期向慕容慎行教授汇报奖学金评选情况。

(四)同一学年内,获得育才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享受其它资助性奖学金。

(五)本办法由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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