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考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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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146名(含推免生、统考生、约300名长学制转入研究生阶段及1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我校实际录取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19年招生计划为准。专业目录中各学院各专业招生人数包含推免生,因后期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及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将产生各专业统考招生人数变动,我校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上线生源情况对各学院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利。

二、报考条件

专业代码以“04”开头的专业为教育学门类,“07”开头的专业为理学门类,“10”开头的为医学门类,“12”开头的为管理学门类。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定向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五)临床医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02”开头)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为医学类、生物学类;口腔医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03”开头)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为全日制五年制口腔医学,其中口腔颌面外科学专业可同时接收本科毕业专业为全日制五年制临床医学学生。

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1052”开头)硕士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全衔接,报考条件为取得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符合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报考资格规定五年及以上学制的全日制应(往)届医学本科毕业生(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或成人教育本科),且本科专业必须与其报考的硕士专业一致。已取得(含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详细了解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规定,谨慎选择报考专业。)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推荐免试研究生

我校各学院均面向全国接收推荐免试生,请关注《福建医科大学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三、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推免生分别按照遴选单位和接收单位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复试。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2018年11月15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2018年12月14日-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科目与时间安排

医学、教育学门类硕士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理学和管理学门类硕士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2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2日下午14:00-17:00      英语

12月23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各专业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科目参考本科教学大纲进行命题,综合类试题考试范围如下:

1、口腔综合: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解剖生理学。

2、卫生综合:毒理学基础、流行病学。

3、药学综合:生物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

4、生物综合: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

5、管理综合:管理学基础、行政管理学。

6、心理学专业综合: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变态心理学。

7、基础医学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组织胚胎学。

8、西医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诊断学、外科学总论。

9、医学人文综合:医学哲学、医学伦理学。

10、检验综合:临床血液学检验技术、临床免疫学检验技术、临床生物化学检验技术。

11、影像综合:医学影像诊断学、医学影像检查技术学、医学影像设备学。

12、康复综合:物理治疗学、作业治疗学、康复评定学。

13、眼视光综合:眼科学基础、眼病学、眼视光理论和方法、双眼视觉学。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六)初试成绩于2019年2月15日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打印成绩通知。

六、复试

(一)教育部将在2019年3月15日左右发布《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福建省属于一区范围),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划定。我校将在网上公布符合要求的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二)复试安排在2019年3月下旬至4月下旬,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三)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七、调剂

我校将于2019年3月15日后,在“研招网”上公布各专业生源缺额信息,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录取

(一)录取工作

我校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综合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检查及其他录取相关工作在2019年5月结束,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录取类别为定向的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九、入学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学制、学费和奖助办法

我校各类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学习成绩优秀者可按我校相关规定申请提前毕业。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我校设置各类奖助政策,1.研究生入学奖学金:奖励对象为被我校录取的应届推免生,每生15000元。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21000元/学年;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10800元/学年;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12000元/学年;基础医学和生物学研究生15600元/学年。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学生总数的50%。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3500—7000元/生/学年不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2500—5000元/生/学年。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30000元/生/学年;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学年。5.协和奖学金: 6000元/生/学年,其中特等奖10000元/生/学年。6.联邦医学教育奖学金:2000元/生/学年。以上各项奖学金奖励对象详见学校网页《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收费标准、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标准》。部分培养单位(医院)还根据自身财力情况给研究生发放不同数额的生活补助,最高达3000元/月(具体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学校还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和津贴,加大对“三助”岗位的津贴资助力度;对于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减免学费、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资助力度。

十一、其他

(一)学院(部)代码编排

001基础医学院、002公共卫生学院、003药学院、004护理学院、005口腔医学院、006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007人文学院、008第一临床医学院、009第二临床医学院、010协和临床医学院、011省立临床医学院、012福总临床医学院、014临床医学部。

(二)培养所在校区

我校现有上街、台江2个校区。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全衔接,规范化培训在导师所在基地进行。其余类型硕士研究生第一学期课程修读均在上街校区,第二至第六学期跟随导师进行科研课题研究、专业课学习、临床(教学)实践,安排至相应校区或单位。

(三)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相关信息可查阅: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学位工作栏目中导师队伍介绍(http://www.fjmu.edu.cn/yjs/)。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不提供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录后所列书籍仅供参考。我校一律不代购任何参考书及历年试卷。

(五)欢迎浏览福建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fjmu.edu.cn。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其余未尽事宜,请参见《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闽医大〔2015〕102),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福建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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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类 一级学科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类型 招生学院代码
07理学 0710生物学 71003 生理学 学术型 1
71005 微生物学 学术型
71006 神经生物学 学术型
71007 遗传学 学术型
71008 发育生物学 学术型
71009 细胞生物学 学术型
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学术型
0710Z1 ★生物信息学 学术型
10医学 1001●基础医学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学术型
100102 ●免疫学 学术型
100103 ●病原生物学 学术型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学术型
1003●口腔医学 100301 ●口腔基础医学 学术型 5
100302 ●口腔临床医学 学术型
1052●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105200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
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10040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学术型 2
100402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学术型
100403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学术型
100405 ●卫生毒理学 学术型
1053公共卫生(专业学位) 105300 公共卫生(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
12管理学 1204公共管理学 120402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学术型
04教育学 0454应用心理 45400 应用心理(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 7
10医学 1001基础医学 1001J1 ▲人文医学 学术型
1007●药学 100701 ●药物化学 学术型 3
100702 ●药剂学 学术型
100704 ●药物分析学 学术型
100705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学术型
100706 ●药理学 学术型
1055药学(专业学位) 105500 药学(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
1011●护理学 101100 ●护理学 学术型 4
1054护理(专业学位) 105400 护理(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
1010医学技术 101000 医学技术 学术型 6
1002●临床医学 100201 ●内科学 学术型 008、009、010、011、012、014
100202 ●儿科学 学术型 010、012、014
100203 ●老年医学 学术型 10
100204 ●神经病学 学术型 008、010、011、014
1002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学术型 008、010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学术型 008、009、010
1002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学术型 006、008、010、011、012、014
100210 ●外科学 学术型 008、009、010、011、012、014
100211 ●妇产科学 学术型 008、011、012、014
100212 ●眼科学 学术型 008、009
100213 ●耳鼻咽喉科学 学术型 008、010、011、012
1002●临床医学 100214 ●肿瘤学 学术型 008、009、010、011、014
100215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学术型 8
100217 ●麻醉学 学术型 008、009、010、011、012
100218 ●急诊医学 学术型 11
1002Z1 ●★重症医学 学术型 9
105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105101 ●内科学(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 008、009、010、011、012、014
105102 ●儿科学(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 008、009、010、011、012、014
105104 ●神经病学(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 008、009、010、011、012、014
105106 ●皮肤病与性病学(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 008、010
1051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 008、009、010、011、012、014
105108 ●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 008、010、011、012
105109 ●外科学(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 008、009、010、011、012、014
105110 ●妇产科学(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 008、009、010、011、012、014
105111 ●眼科学(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 008、009、011、012
105112 ●耳鼻咽喉科学(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 008、009、010、011、012、014
105113 ●肿瘤学(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 008、010、012、014
105114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 008、012
105116 ●麻醉学(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 008、010、011、012、014
105117 ●急诊医学(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 008、009、010、011、014
105127 全科医学(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 010、014
105128 临床病理学(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 1



注:带“●”的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带“▲”的学科为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带“★”的学科为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


福建医科大学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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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部门 联系人 办公电话 办公地点 传真
001 基础医学院 教学科研办 左老师 0591-22862745 上街校区2号楼东区303室 0591-22862045
002 公共卫生学院 学院办公室 杨老师 0591-22862510 上街校区3号楼西区302室 0591-22862510
003 药学院 学院办公室 陈老师 0591-22862016 上街校区药学院北楼509室 0591-22862016
004 护理学院 学院办公室 王老师 0591-22862526 上街校区田家炳楼东区南楼206室 0591-22862526
005 口腔医学院 科教科 张老师 王老师 0591-83736426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46号口腔医院教学办 0591-83720599
006 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 教学科研办 宋老师 0591-83311787 台江校区医学技术工程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0591-83569250
007 人文学院 学院办公室 李老师 0591-22862389 上街校区田家炳楼西幢405室 0591-22862716
008 第一临床医学院 医学教育科 翁老师 0591-87981093 台江校区C教学楼二层医学教育科 0591-87981093
009 第二临床医学院 临床教学办 吴老师 0595-22795238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门诊楼九楼 0595-22770258
010 协和临床医学院 教务处 陈老师 0591-86218636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9号楼八楼 0591-83370393
011 省立临床医学院 科研处 陈老师 王老师 0591-88216023 福州市五四路口省立公寓二楼科研处 0591-87532356 
012 福总临床医学院 科训科 余老师 0591-22859234 福州市西二环北路156号办公楼二楼 0591-24937021
014 临床医学部 教学科研办 陈老师 何老师 0591-22866048 上街校区临床技能中心大楼109办公室 0591-2286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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