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4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全日制):
一、党组织关系转移
1) 凡录取前党员组织关系在外省市的党员(含预备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当地市(县)以上的党组织开具,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委员会”,转至单位(去处):“拟录取学院全称+招生专业名称”。(具体支部名称先不写,等入校后统筹安排党支部)
2) 党员组织关系在上海的党员(含预备党员)。组织关系实行网上转接,即:党员到转出方党组织办理网上转出,转入党组织名称为:中共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委员会。如同时开具纸质介绍信的,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委员会”,转至单位(去处):“拟录取学院全称+招生专业名称”。(具体支部名称先不写,等入校后统筹安排党支部)
以上两种情形的党员在入校后,请于入校两周内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的党组织报到。由所录取学院的专职组织员办理转入手续或网上接收转入手续。
3) 原组织关系在本校的党员(含预备党员)。请入校两周内持本人身份证到组织部(综合楼11层1111室)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
若有疑问,请联系学校党委组织部:张老师,zzb@sspu.edu.cn。
二、团组织关系转移
线下团组织关系转移:新生为共青团员的,请原单位团组织在团员证上盖好转出章,入校报到后将团员证交团支部书记,以团支部为单位交至学院分团委,由各学院分团委统一到校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线上团组织关系转移:线上要请各位团员在线下入学报到完成后,在智慧团建上发起团关系转入:上海市→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所在学院→所对应班级的团支部。
若有疑问,请联系学校团委:马老师 50216691。
三、户籍和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新生将户口迁入学校后,在校就读期间除因转学、退学等原因外,不得将户口迁出。毕业时必须将户口迁出。
(1)外省市新生 如将户籍迁入学校的新生需提交材料:
a.《户籍迁移证》(原件)一份,凭《录取通知书》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b.《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要求用A4纸);
(2)上海市户籍新生
A. 非农业户口新生一般不迁入学校。
B. 农业户口新生入学后可办理“农转非”,需要办理“农转非”的新生,将“农转非”材料于开学后由班长收齐统一交至学校保卫处(综合楼109室),并提交以下材料:
a.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b.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研究生部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