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主动服务民族地区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围绕乡村振兴、兴边富民等国家重大战略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我校2024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骨干计划”)。
一、招生对象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计划招收“骨干计划”工程类博士研究生8人,最终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招生类型为专业学位博士,具体招生专业、招生导师见《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报名情况、生源状况及考生成绩等因素确定。
特别提醒:考生在报考前请务必与报考导师联系沟通,了解导师科研方向和招生指标,并征得导师同意签字后再报名。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具备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要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工作6年以上(含6年),②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8门主干课程成绩(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证明),③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排名前2名)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等条件的人员。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具有较强的语言应用能力,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 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② 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③ 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④ 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⑤ 未达到上述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核且达到合格分数线。
6、经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具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
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除满足以上1、2、3、4、6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原则上应来自大型企业、重要科研院所,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其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重大科研、重大工程等项目中担任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具有成为领军人才潜质。同等条件下,近五年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的考生优先。
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四、招生方式
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采用普通招考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博士生。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材料评议、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五、具体流程
1、资格审查
考生下载并填写《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见附件1),经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同意后方可报考。
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完成报考资格的确认和审核,所需材料、办理程序与时间等相关信息请咨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同省份对资格审批的流程和时间不同,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份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
2、网上报名
(1)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网报及缴费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1月5日,非规定时间报名无效,逾期不再补报。考生须于2024年1月5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按要求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我校研招网“报名公告”。其他报名流程及考核办法等与我校普通计划博士招生一致,具体内容请参见《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及各招生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2)骨干计划是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考生网报时“报考类别”只能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单位”按《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中的盖章单位填写(非在职考生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栏的盖章单位填写,在职考生按单位意见栏的盖章单位填写)。
(3)考生在向报考学院提交申请报名材料(详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相关通知)时,须同时提交由所在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后的 《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纸质原件。
六、录取
1、学校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工作。通过学院组织的复试,由学校结合国家政策、专项计划数量、生源情况、学院学科分布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
2、骨干计划进行单独排序录取,结合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参照各招生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3、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被录取考生需与我校、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5、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至本专项计划录取,且本专项计划考生也不能调剂到其它招生类型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挪用。
6、我校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者责任。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七、其他
1、体检、学费与奖助学金等相关事项按照《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2、骨干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定向。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3、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4、未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见附件2),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5、上述说明如与当年国家最新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八、咨询、申述方式
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教科南207室
电话:0571-88320119
传真:0571-88320119
mail:yzb@zjut.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8320102
通讯地址:浙江杭州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邮编:310014
热忱欢迎各地有志青年报考浙江工业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
招生单位:浙江工业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337
关于您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咨询(区号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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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机械工程学院 |
85290527 |
wangsh@zjut.edu.cn |
王老师 |
003信息工程学院 |
85290631 |
xxxyyb@zjut.edu.cn |
戴老师 |
00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
85290136 85290795 |
blj@zjut.edu.cn |
边老师、郑老师 |
009理学院 |
85290653 |
zanghe@zjut.edu.cn |
臧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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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报名阶段提交).doc
附件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录取阶段提交).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