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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介绍(姜双林)

姜双林个人简介


一、个人简介

姜双林,浙江农林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农林大学环境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从事环境法学研究,法学博士。社会兼职:兼任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学院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委员、浙江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等职。

姜双林,个人履历较为丰富。

1987年8月-1999年9月,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

1999年10月-2002年8月,浙江省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任法工委综合处副处长,法工委委员;

2002年9月-2007年8月,浙江林学院人文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任硕士生导师、学院实践教学中心主任;

2007年9月-2011年6月,浙江林学院天目学院人文系系主任;浙江农林大学环境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硕士生导师;

2011年9月至今,浙江农林大学法政学院工作, 任环境法学省级重点学科方向负责人,浙江农林大学环境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硕士生导师;环境法考研室主任等职。


二、主要成果,包括各类荣誉、科研项目、论文情况

各类荣誉:

在衢州检察机关工作,曾二次荣立三等功,受嘉奖一次,多次被评市直机关和单位里的先进工作者。

在高校期间,有幸成为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类(海外留学人员)入选者、美国乔治城大学国家公派访问学者、省司法厅新环保法讲师团成员。


科研项目:承担省部级课题(重点)3项,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主持其他课题10余项。

主持中国法学会重点委托课题(省部级)《水污染治理法治保障研究》,2015年11月-2016年年8月,经费10万元;浙江省科技厅软科学重点项目(省部级)《浙江省“两山”理论下的农业环境给付机制及其政策选择——以欧盟农业环境给付机制为参照》,2016年1月-2017年12月,经费6万元;浙江省社科规划(省部级)项目《美国水污染控制制度架构变迁及其对浙江的借鉴》;参与国家社科基金会重大项目二项《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及实现机制研究》(沈满洪教授主持)和《中国公众公用物的良法善治》(蔡守秋教授主持);主持省哲学社科重点基地、浙江省教育厅重点课题、浙江省政法委、法学会重点课题等科研项目10余项;


论文和著作情况:出版著作2部,出版译著3部,出版浙江省重点规划教材1部,发表论文20余篇。


出版著作:

《美国水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16年(已签合同);

《欧盟农业环境给付法律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已签合同)。


出版译著:

《自然保育法》,法律出版社,2016年(已签合同);

《可持续的水质管理政策——交易的作用:美国的经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

《农业与欧盟环境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出版浙江省重点规划教材

《世界贸易组织法》(独著),法律出版社,2014年。


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其中有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姜双林,李明华:《农业环境补贴视野下的欧盟不利区域支付计划考量》,中国环境法学评论;

《欧盟农业环境补贴法律制度的嬗变及其对中国的启示》,法治研究,他引率较高。

《浅论中国农业生态环境的法治保障》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国际学术交流:多次赴美国、比利时、西班牙等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交流。

服务社会:近年来,多次以专家身份应邀参加省人大法工委、省法制办等举行的立法专家论证会,提供立法参考意见;作为省法学会重点委托课题的调研报告《我省水污染防治应加强长效法律机制建设》,获得了时任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辉忠,副省长黄旭明的肯定性批示,直接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报务。作为2014年第一期浙江青年法学沙龙主报告人,作了题为《依法治理污水,彰显法治力量》,省法学会作为要闻予以报道。作为省普法讲师团成员,先后赴宁波、台州、绍兴、嘉兴、丽水、金华等地为市县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机关干部、检察机关干警、环保部门干部、规模企业以上负责人等就“五水共治”法律问题和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巡回演讲,受众人员已逾5000余人次,获得社会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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