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介绍(夏少敏 )
夏少敏 (1964— ),男,湖南安化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浙江农林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环境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曾任浙江林学院人文学院法律系主任、环境法研究所所长、国有商业银行法律顾问、支行副行长,湖南精勤律师事务所、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浙江农林大学法律顾问、临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职。一直从事环境法、民法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学术兼职: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可持续发展研究会会员、浙江省循环经济学会会员。
学科领域:消费者信贷法、绿色经济与法律、环境法研究。
教育背景:(1)1983.9--1987.6湘潭大学(中共党史专业,历史学学士);(2)1994.9--1997.6,湖南财经学院(湖南大学法学院前身)(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3)2010.9--2015.6,武汉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法学博士)。
工作经历:(1)1987年7月至1994年9月在湖南省一所中专学校任讲师。(2)1997年7月至1999年3月 在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任法律顾问,从事经济和法律工作。1999年4月至2000年11月,在工商银行长沙市全通支行任副行长,中共全通支行委员会委员。(3)1994年12月至1999年5月,在湖南精勤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1999年5月至2000年11月,在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4)2000年11月至2006年1月,浙江农林大学专职教师。(5)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任浙江林学院人文学院法律系主任。(6)2007年6月至今,浙江农林大学专职教师。
主要成果:
(1)近年来主持了省社科规划课题《金融法生态化初探》、《环保产业发展的法律问题研究》等省厅级科研课题5项。目前已发表《论绿色信贷政策的法律化》、《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制度创新对环境护法修改之启示》、《〈环境保护法〉的目的及其修改意见》、《临安市林业习惯法探析》、《中国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探析》等学术论文50余篇。
(2)代表论著:《消费信用法新论》,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8月版,独著,28万字。
(3)主编教材2本:《环境资源法总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环境法学》,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副主编教材4本: 环境资源法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自然保护区法律问题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金融法教程,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中国担保法通论,湖南出版社,199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