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考宁波大学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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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21年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初审已结束,请各位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系统若显示“报名费已缴”和“本记录已经过审核”的,表明考生报考资格初审已通过,可以参加初试。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再次进行资格复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若考生对报考资格初审有异议,请务必于1月29日下午17点前反馈至研招办邮箱(yanzhao@nbu.edu.cn),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误。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