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
恭喜你成为宁波大学的新成员。
你收到的录取通知材料主要包含:录取通知书、校园卡、建设银行卡、报到须知、喜报集赞活动通知等。
宁波大学校园卡是集校园卡与中国银行功能于一体的校园一卡通,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管理用卡,开学时请持卡报到,并至中国银行校园服务点办理激活,可用于校园生活一卡通充值。校园卡还可通过支付宝充值。
建设银行卡是学杂费结算以及学生在校期间发放奖助学金等的唯一指定银行卡。
请大家务必注意区分2种卡的不同功能。
我校迎新网站将于7月下旬开通,请务必在8月3日前登陆迎新网站(http:// freshman.nbu.edu.cn)或下载宁波大学今日校园APP(各大应用市场搜索“今日校园”),完成个人信息采集,了解学校、专业和报到的相关事宜,请通过宁波大学统一身份认证进行登录,地址为:http:// freshman.nbu.edu.cn,用户名:学号,登陆密码:身份证最后六位(若最后一位是字母则须大写),登陆成功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非定向学生请务必完成住宿情况和购买床上用品情况确认。(具体说明见附件4),
乘火车时你可以凭《录取通知书》享受半价。在途中应注意安全,保管好有关证件、钱物等。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所有新生均于8月28日报到,其中食药学院、海运学院和海洋学院新生在梅山校区报到,其他新生在校本部报到。
本部报到地点:本部第一餐厅(一楼大厅);
梅山校区报到地点:梅山校区学生事务大厅(行政及师生活动中心一楼)。
请新生尽量不要提前或迟到。报到相关信息详见迎新网站或今日校园APP。
校本部交通线路:在栎社机场、宁波火车站和长途汽车客运中心乘轨道交通2号线到宁波大学站;在火车站(北广场)乘371、541路到宁波大学站。
梅山校区交通线路:在栎社机场、宁波火车站和长途汽车客运中心乘轨道交通2号线至鼓楼站转轨道交通1号线至长江路站下车后,转乘公交车到宁波大学梅山校区公交站。8月28日当天,地铁一号线的长江路站有宁波大学校车接送新生至梅山校区。
为便于学校迎新车辆和人员的安排,请在迎新网站(http:// freshman.nbu.edu.cn)中进行到站情况登记。
报到当天,校内交通情况会比较紧张,请大家尽可能使用公共交通来校。
二、凭证报到
新生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校园卡、《宁波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全日制学生)和《宁波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按时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应当事先凭相关书面证明向所在学院请假并获批准,请假期限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仍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引起的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组织关系转移(仅限全日制非定向学生)
1.党组织关系转移:
浙江省内转入我校的党员,无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直接转入“中共宁波大学XX学院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填被录取的学院)。
浙江省外转入我校的党员,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去处:宁波大学XX学院(填被录取的学院)。《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本人携带,报到时直接交给相应学院党组织(学工办)。
为了能更及时地核查新转入党员档案材料和及时落实党组织关系,请新生党员随身携带由原所在党组织密封盖章的本人党员档案复印件,同时将党员档案原件与人事档案一并自带或寄送。
2.团组织关系转移:
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分为线下转接和线上转接两部分。
线下转接由团员在报到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团员证交学院分团委(学工办)。
线上转接主要由团员本人线上申请,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账号:身份证号码;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的后8位,有问题请联系原团支书或原学院团委),进入“关系转接”界面后选择“申请转入组织”,注意第二格选择“宁波大学团委”,组织可先暂时选择学院团委,待开学成立团支部后再分配具体团支部。等原学院团委管理员审批同意转出后,再等宁波大学学院团委审批同意转入。
四、户口关系迁移(仅限全日制非定向考生,请特别注意迁移户口手续中的细节要求)
1.根据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户口实行“自愿迁移”的原则。欲迁入宁波大学集体户口的,需凭《录取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等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迁移手续,开出户口迁移证的方能在宁波大学集体户口落户。
2.原为宁波大学的本科毕业生需将户口迁出,并于新生报到日将户口迁移证上交至所在学院重新办理研究生入户手续。
3.户口迁移证上的户口迁往地址为:宁波大学(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户口迁移证上的签发日期必须在新生报到日期之前;非本年度的户口迁移需回原籍地落户后,凭《录取通知书》等重新办理本年度户口迁移证才能落户。户口迁移证于报到当天交至所在学院,逾期不再办理。
4.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使用的姓名必须一致,如有出入,必须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做好更改手续。
5.除婚姻状况一栏外,所有的项目都必须填写完整,若婚姻状况一栏空白则默认为未婚。
6.迁移原因一栏必须填写升学或大中专招生,不能填写毕业或毕业分配等。
7.户口迁移证上必须加盖有当地公安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8.户口迁移证的左下角有一个数字(1、2、3或4)是指本张迁移证上登记的户口迁移人数。一般情况下都是1。如果这个数字缺失,这张迁移证是无效的,需要退回更换。
9.不能私自更改迁移证上的内容,不能有明显折痕。如需更改,最好在原迁移证上更改,在更改处加盖公安户口管理的校对章,如果更换新的迁移证,需特别注意不能更改迁移证的签发日期,新的迁移证的签发日期与原迁移证的签发日期必须要一致,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五、新生复查
入学后三个月之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录取资格、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
新生入学报到时,若为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需提供以下材料给所在学院研究生办:毕业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查询后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推免生除提供以上材料,还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和复印件。
六、照片
准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黑白、彩色皆可),报到时交所在学院。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学费标准:
专业 | 类型 | 学制(年) | 学费(元/生·学年) | 学习方式 |
旅游管理(中法合作) | 学术型 | 3 | 20000 | 全日制 |
其他 | 3 | 8000 | ||
临床医学 | 专业学位 | 3 | 10000 | |
艺术硕士 | 3 | 10000 | ||
其他 | 2.5/3 | 8000 | ||
国际商务 | 专业学位 | 2.5 | 18000 | 非全日制 |
工商管理(MBA) | 2.5 | 26000 | ||
金融硕士 | 2.5 | 32000 | ||
会计硕士 | 2.5 | 32000 | ||
公共管理(MPA) | 2.5 | 18000 | ||
工商管理(供应链管理) | 2 | 第一年35000,第二年30000 | ||
旅游管理(MTA) | 2.5 | 18000 | ||
法律(非法学) | 3 | 10000 | ||
法律(法学) | 2.5 | |||
体育教学 | 2.5 | 10000 | ||
机械工程 | 3 | 10000 |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
集成电路工程 | ||||
计算机技术 | 3 | 10000 |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
食品工程 | ||||
农艺与种业 | 3 | 9000 | ||
渔业发展 |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
农村发展 |
住宿费标准:
校区 | 学生类别 | 宿舍类型 | 住宿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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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学年) | |||
校本部 | 博士生 | 4人/间(独立卫浴) | 南门公寓: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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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入住2人) | 甬研公寓:1600 | ||
硕士生 | 4人/间(独立卫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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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 | 3人/间(公共卫浴) | 本部宿舍:1100 | |
硕士生 | 6人/间(公共卫浴) | 本部宿舍: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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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入住4人) | |||
植物园校区(中欧/联合学院) | 硕士生 | 2人间(独立卫浴) | 3200 |
4人间(独立卫浴) | 1600 | ||
梅山校区(海运学院和海洋学院) | 博士生 | 1人/间(独立卫浴) | 1600 |
硕士生 | 2人/间(独立卫浴) |
学校计财处按不同住宿条件分别收取住宿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非定向学生均需在指定日期内进行住宿确认,然后进行线上选房,详见附件4。
床上用品可在迎新网站http://freshman.nbu.edu.cn/“个人信息采集”栏的“是否购买床上用品”进行确认,供应厂家和价格由学校经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在学校指定地点供应,请同学们在报到当天到现场自行购买。
新生入学体检费:60元/人。
八、缴费
1、缴费金额:按照上述第七条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具体为:申请住宿的:“当学年学费+住宿费+体检费”;不申请住宿的:“当学年学费+体检费”
2、缴费时间和方式:
(1)银行代扣代交。
在8月27日前将应缴费总额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建设银行储蓄卡中,并持银行回单和银行卡前来报到。
(2)网上缴费。
8月1日后登录迎新网站(http:// freshman.nbu.edu.cn)进行网上缴费。注意:网上缴费成功后,为避免发生银行代扣代交重复扣款,要求你的建设银行储蓄卡中的余额低于应缴费用总额。
★建设银行储蓄卡是学生在校期间发放奖助学金等以及学杂费结算的唯一指定银行卡,请你妥善保管,并携卡前来报到。
九、咨询方式
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aduate.nbu.edu.cn/zsgz/sy.htm;电话:0574—87600226;也可咨询各招生学院。
十、其他
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的报到须知详见——“2019级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新生报到须知”。
附件:
1、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须知(仅限全日制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仅限全日制学生)
3、宁波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
4、宁波大学2019级研究生新生住宿确认书
5、宁波大学官方APP-今日校园
注:新生安全须知和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介绍等可在我校研招网、微信及手机网站上查看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6月
宁波大学(微信号:NBU1986) 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手机网站 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
(微信号:NBU-YZ)
附件1: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须知
尊敬的研究生及家长:
首先对您成为宁波大学一份子表示祝贺!为帮助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已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勤工助学、奖学金为重要手段,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社会资助为辅助办法”的多元化帮困助学体系。其中,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贷款和就学地贷款。
【生源地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各地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及贷款办理步骤会因各省市政策及贷款经办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政策请咨询相关机构,各省市资助中心联系电话见附件,具体县区联系方式可至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网站https://sls.cdb.com.cn进行查询。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的时间
每年4月1日后开始,开学前截止,具体时间请咨询当地资助中心。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的额度
原则上,助学贷款仅用于学费和住宿费,且研究生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学年。对于入学新生,可根据录取通知书中附带的收费标准确定贷款金额。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的步骤:
现以大多数同学申请的国家开发银行为例,具体说明如下:
1.需要申请的学生首先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注册(登录网站时,可能浏览器会提示网页证书错误,相关安全软件甚至拦截网页,请选择继续浏览)。
2.账户注册成功后重新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在线申请并导出对应贷款申请表;
3.带上其他相关材料前往各县市资助中心办理最终贷款手续,并领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4.开学报到时请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至学校报到处的绿色通道窗口。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材料:
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例,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一般需准备以下材料:
1.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申请表(乡、镇政府盖章有效);
5.生源地资助管理部门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发放时间与方式: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在办理成功后,一般在11月份发放,直接打入借款人登记的支付宝账号,如其他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将贷款金额直接汇入学校官方账户者,请在汇款时注明贷款学生姓名,学生到校后凭银行汇款单到学校计财处领取贷款而后缴纳学费。
◆学校官方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户名:宁波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
帐号:(3901130009000002464)
◆对于生源地没有助学贷款或申请生源地贷款失败的学生实施就学地助学贷款。就学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为唯一借款人,独自承担还款责任,如逾期未还款则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关于就学地助学贷款申请的时间
每年开学后20日内申请
◆关于就学地助学贷款申请的额度
就学地助学贷款年度申请金额等于贷款学生本人当年学费加住宿费,研究生最高额度为12000元/年,在校期间总额不超过36000元,两年半学制研究生申请年限为两年,在校期间申请总额不超过24000元。
◆关于就学地助学贷款申请的材料
除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外还需要:父母同意子女申请贷款的回执单、家庭或保证可联系到的固定电话近3个月内的话费单原件等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温馨提示:因生源地助学贷款相较于就学地助学贷款申请额度较高、发放时间早、步骤相对简单、申请成功率高、且为学生与父母共同承担还款、毕业后回生源地还贷方便等有利条件,建议需要申请贷款的同学尽量办理生源地贷款。
宁波大学拥有健全的助奖学金体系,可缓解学生的就学压力。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可填写《宁波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入学后统一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以方便申请各类奖助学金。
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各省联系方式一览表
省份 | 所属机构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安徽省 | 安徽分行客户二处 | 55162867771 | 许玮 |
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55162831867 | 吴振 | |
重庆市 | 重庆分行 | 023-63748123 | 张可 |
重庆分行 | 023-63748109 | 仲文弟 | |
甘肃省 | 甘肃分行客户三处 | 0931-8863133 | 张振兴 |
甘肃省资助中心 | 0931-8812355 | 扎西 | |
广东省 | 广东分行客户五处 | 020-38633339 | 王琳嘉 |
广东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 | 020-37627917 | 薛彪 | |
广西省 | 广西分行客户三处 | 7718018132 | 梁晓琳 |
广西自治区资助管理办公室 | 7715815296 | 庞健全 | |
贵州省 | 贵州分行客户二处 | 0851-8651493 | 专职人员 |
贵州省资助中心 | 0851-6701466 | 专职人员 | |
海南省 | 海南分行客户三处 | 0898-68728625 | 卢梦 |
海南省资助中心 | 0898-66782965 | 冼崴 | |
河北省 | 河北分行客户四处 | 0311-85518779 | 赵磊 |
河北省资助中心 | 0311-66005733 | 苏子毓 | |
河南省 | 河南省分行 | 0371-69331907 | 刘艳艳 |
河南省资助中心 | 0371-55078999 | 专职人员 | |
湖北省 | 湖北分行客户一处 | 027-86759515 | 方华 |
湖北省资助中心 | 027-87312475 | 周恒 | |
湖南省 | 湖南分行客户一处 | 0731-84906655 | 廖安龙 |
湖南省资助中心 | 0731-84891502 | 刘旭日 | |
吉林省 | 吉林分行客户三处 | 0431-85279761 | 焉然 |
吉林省省资助中心 | 0431-84637786 | 杨福庆 | |
江苏省 | 江苏分行规划发展处 | 025-83591700 | 杨振宇 |
江苏省资助中心 | 025-83335173 | 田素珍 | |
江西省 | 江西分行富民业务处 | 0791-86125667 | 张睿 |
江西省资助中心 | 0791-86756209 | 李宇 | |
辽宁省 | 辽宁省分行客户二处 | 02422959955-8366 | 冯莹 |
辽宁省资助中心 | 024-86890129 | 钟万元 | |
内蒙古 | 内蒙古分行客户五处 | 0471-3310144 | 王洪渠 |
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 | 0471-2856205 | 任 丽 | |
宁夏省 | 宁夏分行客户三处 | 0951-5695890 | 曹燚 |
宁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0951-5559231 | 母宏英 | |
青海省 | 青海分行客户三处 | 9716161938 | 孙洁 |
青海省资助中心 | 9716302650 | 王晓冬 | |
山东省 | 山东分行客户三处 | 0531-81928323 | 张振 |
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0531-81916694 | 王本锋 | |
山西省 | 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客户五处 | 0351-4937550 | 李依蒙 |
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 0351-7180487 | 高峰 | |
陕西省 |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 | 95593 | 服务热线 |
陕西省资助中心 | 2988668831 | 姬老师 | |
四川省 | 四川分行客户三处 | 028-86029932 | 曾智君 |
四川省省资助中心 | 028-86118766 | 王祎 | |
西藏省 | 国家开发银行西藏分行 | 0891-6329008 | 姚宏刚 |
新疆省 | 新疆分行客户五处 | 0991-2354047 | 凌萍 |
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0991-7606097 | 张文 | |
云南省 | 云南省分行客户三处 | 0871-3636582 | 张文兵 |
云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 0871-5155013 | 何钰梅 |
附件5:
附件【附件3宁波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docx】
附件【附件4宁波大学2019级研究生新生住宿确认书.docx】
附件【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