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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內教高函[2020]11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单独考试招生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坚持“院校负责、自治区教育厅及考试中心监督”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及要求

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三、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一)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时间:2021年 3月1日(以自治区考试中心公告时间为准,下同)

(二)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方式

1.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查看单独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方案。有关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更多招生信息可登录学院官网(http://www.ordosvc.cn)查询。

3.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填报志愿时要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三)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21年3月17 日—19日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http://i.ordosvc.cn:8008/frontend/sc_apps/app/index.html#/download_admission_card输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即可下载准考证;或关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服务号eedszyxy-fwn,进入单招考试栏目输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即可下载准考证。

四、考试

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学院核发的《单独招生准考证》进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方式及时间

机试   2021年 3 月 20日(星期六)9:00—11:00

面试   2021年 3月 20日(星期六)14:00—18:00

(二)考试地点:临河、卓资山、呼和浩特、清水河、通辽、赤峰、达拉特旗、准格尔旗、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康巴什)校本部(考点最终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

(三)试题范围

1、普通高中考试范围:

文科考生试题范围:文化素质(语文、历史、地理)+职业技能及专业基础素质(心理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

理科考生试题范围:文化素质(语文、物理、化学)+职业技能及专业基础素质(心理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

2、中职考生考试范围: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及专业基础素质(心理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综合素质测试)。

五、成绩评定标准

总成绩满分为400分。考生成绩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普通高中考生与对口中职考生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

六、考试命题、评卷及违规处理

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规范组织单独考试招生的宣传、命题、组考、评卷及录取等工作。

学校组织评卷小组,科学合理制定标准。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确保工作公平公正。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单招考试考生原始答卷和考试记录的信息储存工作。

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七、考生成绩上报

2021年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考生考试成绩于2021年3月25日前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八、录取

按照专业志愿清规则录取,对于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

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全国统一高考。

考生成绩及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信息包括姓名、考生号、考试成绩及录取专业。

3月下旬(以自治区考试中心公告时间为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考生成绩和录取名单。

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注册。

九、新生学历层次及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一样,属全日制大专学历层次;在毕业文凭、就业派遣、培养费、住宿费和奖(助)学政策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十、录取学生资格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对在报名、面试与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一、疫情防控

做好疫情防控健康监测,确保广大考生、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从考前14天开始每天自测体温。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按规定及时就医。考生进入考场前,在扩招考试考点入口处出示并扫描“蒙速办”绿色健康码,进行体温测试,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拒绝接受体温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人员按照防疫评估要求执行,允许参加考试的安排在专用考场考试,做好防护工作和考后消毒工作。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网址:http://www.ordosvc.cn

联系电话:0477-8396757    8396759   

本方案由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