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政策
详见我校《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28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29号)等文件。
(一)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如下:
注:
1.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校助学金生均15000元/年,其中10000元由学校直接发放;5000元为导师调控助学金。
2.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导师出资每生每年大于等于10000元时,学校再出资5000元匹配。
(二)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卓越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四类,各培养层次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相应类别奖学金。奖励标准如下:
(三)其他资助项目。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博士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博士研究生成果培育资助项目、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自主科研项目等。
(四)我校将在复试录取阶段将遴选出优秀的学生,按照硕博贯通培养,学生在校期间通过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后,正式转为博士研究生,执行博士研究生奖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