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名单公示的通知
各位考生及家长: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和《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要求,经考生本人申请,有关省市对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合格后,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于6月14-15日组织初审合格考生面试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合格无异议考生,需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成绩(含高考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文史类、理工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公示专业。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考生及家长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我办联系。
招生办公室:0731-88872222(兼传真)
校监察处:0731-88872406
Email:hunnuzsb@qq.com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