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等行为的有关精神,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在我省国家教育考试中对入场考生进行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我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仍将使用金属探测仪对入场考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1、我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行入场安全检查工作,是基于保证考试及考生安全的常规检查,考生不必紧张。
2、严禁考生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枪支、无线电收发装置、手表、手机等禁带物品,以及各种金属或含金属物品进入考场。为方便考生掌握考试时间,每个考场都将在教室正前方配置一个挂钟供考生参考。
3、进入考场时,考生应在考场门口自觉排队,有序等待检查。安检时,考生应主动出示本人的《准考证》及相关证件交监考员核对,并自觉接受安全检查。
4、考生要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如安检设备报警,应自觉向监考员解释。拒不配合检查的,监考员有权禁止其进入考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如已带了禁带物品,须放在小件物品置放处。安检合格后,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对号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