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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和四川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18]1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

在招生简章或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招生指标的预分配方案;正式指标确认后,由培养单位分配到学科(类别)、专业(领域)。

2019年预计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700名左右,专业学位研究生500名左右,非全日制专业学位370名左右,招生总计划中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最终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2019年硕士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和招生人数届时可上网查阅专业目录网址为:

http://yz.sicau.edu.cn/zyml/zymls.aspx

二、报名条件、时间和程序

硕士研究生分为全国统考、推荐免试和单独考试三种方式。

(一)全国统考报名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毕业本科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者。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与报考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

      ② 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425分及以上)。

5.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等学力须满足的条件同第4条第(3)点中同等学力的要求。

(二)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进入复试条件

1. 已取得本科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 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社会责任感强,诚实守信,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三)单独考试报名条件(以下条件必须都满足)

1.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

2. 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

3. 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4. 所在单位同意并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其他说明

学校无培养视力残疾考生的导师,暂不具备招收视力残疾考生的条件。

(六)报名时间(正式报名时间以国家规定为准)

推免生:一般在925日前完成推荐工作,1025日前完成接收工作。

统考生(包括单考,非全日制)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010-31日,每天9:00­—22:00。

(七)报名程序

1. 推荐免试考生报名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参加复试。

2.参加统考的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请注意查看报名公告。

现场确认

一般在11月中旬,详见各省、各考点和招生单位的通知公告。

三、初试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20181222-23日,推荐免试生不参加初试。

四、复试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一) 复试资格

1. 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 符合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条件的推荐免试生。

3. 对报考期间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复试报到前务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完成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二) 复试时间

全国统考生和单独考试生一般在2019年的3-4月份进行,推免生一般在2018年的9-10月进行,具体以正式通知为准。

(三)复试环节和内容

复试包含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

1. 笔试包括英语听力、专业英语和专业综合知识测试。

2. 面试分为导师面试与学科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基本知识和科研潜力等。

导师面试 导师应在学科面试前对报考自己的学生进行面试,并将面试意见及排序名单提交学科面试小组。导师不得在复试工作结束前给考生承诺录取。

学科面试 学科面试小组一般不低于5人,导师原则上应是面试小组成员。面试内容包括:口头表达能力;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英语基础知识、英语口语能力;心理素质;条件许可的学科专业可单独组织进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结束后,应及时公布面试成绩。

3.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23门专业基础课程,加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

(四)成绩

1. 复试成绩

复试各环节成绩的加权和。

2. 考生总成绩

全国统考和单独考试生的总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和。

推荐免试生的总成绩为复试成绩。

五、体 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的精神,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六、录 取

1. 复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视为合格。

2. 遵循“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按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 导师有权择优推荐拟录人选,拟录取学生数超出学校规定的,进行导师间调剂。

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 复试成绩不合格;

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③ 体检不合格;

④ 弄虚作假,不诚信;

⑤ 无特殊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剂导师;

其他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者;

⑦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七、学制和修业年限

1. 学制为3年。

2. 取得学籍2年不满3年,达到毕业条件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3. 最长修业年限(包括休学时间在内)原则上不能超过4年。非全日制在岗学习的最长修业年限原则上不能超过5年。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和住宿费:

经济学、法学和管理学门类专业7200/生·年,公共管理硕士13000/生·年,其他8000/生·年。

住宿费:1000-1800/床·年。

(二)奖助学金

1. 助学金及国家学业奖学金(元/年·人)

层次

奖助

等次

占研究生

比例(%

国家

助学金

学业奖学金国家部分

学校奖

助学金

导师

助学金

合计

硕士

一等

8

6000

6000

4000

2400

18400

二等

12

6000

4800

3200

2400

16400

三等

20

6000

3600

2400

2400

14400

四等

60

6000

2400

2400

10800

2. 国家奖学金:获奖硕士生20000/人,获奖人数为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数。

3. 导师奖学金:导师根据学业表现和科研实绩,发放导师奖学金。

4. 优秀学位论文奖: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3000元。

5. 特困研究生助学金:3000/人,每年资助不超过100名。

6. 其他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

九、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的说明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自2017年开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统筹管理,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毕业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统一、环节要求一致、上课方式灵活、学生管理统一、学费管理统一”的模式进行培养管理。录取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时均须将档案转入学校;录取为定向的硕士研究生不转档案,但须在复试之前将定向协议交报考学院,届时不能提供定向协议的将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根据上课方式分为离岗学习和在岗学习两类,离岗学习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学校寝室住宿和有资格参评学校奖助学金、导师奖助学金。

针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管理,若国家有新规定出台的,学校有权根据新规定做出调整。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6290956  028-86293031 13330600943

QQ:1320885073   Emailsicauyz@qq.com

通讯地址:

雅安校区:雅安市雨城区新康路46 邮编:625014

成都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 邮编:611130

都江堰校区:成都市都江堰市建设路288 邮编:611830

学校网址:http://www.sica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an.sicau.edu.cn

十一、本章程与上级文件不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十二、本章程由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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