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法学院设有法律系和公共管理系,有法学学士、管理学学士、行政管理硕士及公共管理硕士(MPA)授予权。法学院重视实践特色教学和国际化发展,兼顾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和科学精神的提升,理论和实务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国家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人力资源师等多种职业培训成效卓著,司法考试平均通过率在全国法学院校中名列前茅,毕业生就业前景非常广阔。
法学院秉承“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理念,立足中国,顺应当今世界潮流,放眼全球,融合中西法政精华;和谐敬业,传道授业解惑,承先启后,改革发展创新。我们努力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优秀专业水准,开阔社会视野,既能服务当代中国,又能参与世界竞争的法政人才。法学院倡导知行合一的学风,以“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的古训为座右铭,追求经世致用的教育目标,激励莘莘学子既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志向,又存“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之气度,以天地之正气育英才,传法政之精神塑新人。我们深知任重而道远,尤信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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