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是教育部首批在全国师范院校中设立的法学专业。该专业自1988年开始在科学社会主义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中,招收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向硕士研究生以来,已经有28年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经验。法学院于2005年获批法学理论专业法学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并于次年在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等二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于2006年开始,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中招收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授予法学博士学位。2014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并于2015年开始招生。
多年来,法学院致力于打造多元和高端的科研平台,国内与国际学术交流频繁。自建院以来,法学院已经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教育部、司法部及中国法学会等部级项目20余项,省级项目80余项,出版专著50余部,发表论文数百篇,数十篇论文获评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和辽宁省政府奖等奖项。相关学科带头人在相应的学术领域当中具有较大影响力。法学院的法学理论学科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辽宁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秘书处设在该院。学院下设两个研究所(法学教育研究所、青少年法学研究所),辽宁(大连)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和大连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中心设在我院。法学实践教学特色鲜明,成效显著。2010年,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团队获批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2012年,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获批国家级和省级教育实践基地;2014年,本院法学专业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评价中,以91分的高分,位列辽宁省24所法学本科专业第三名,2016年被列入辽宁省首批转型试点专业。近些年,本院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优势明显,成绩斐然。
邮编:116081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1号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
联系电话:0411-85827002
负责人:董慧霞(教学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