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
为鼓励优秀生源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探索更为科学有效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辽宁省关于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2017年将在拥有辽宁省高校一流特色学科的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招生中试行“申请-考核”制(以下简称“申考”)。“申考”限招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占各学院和导师2017年辽宁师范大学博士招生计划。
一. 招生学院、专业、方向、导师、指标
专业代码、名称、研究方向 |
外语语种 |
导 师、拟招生人数 |
006马克思主义学院 |
英语或俄语或日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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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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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 |
曲庆彪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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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规律和方法 |
刘向军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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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英语或俄语或日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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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三农”问题 |
马桂萍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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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教育学院 |
英语或俄语或日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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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01教育学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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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道德教育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 |
傅维利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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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教育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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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
英语或日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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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课程与教学研究 |
朱宁波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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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教师教育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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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06高等教育学 |
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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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高等教育改革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 |
宫福清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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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心理学院 040203应用心理学 01人格健康与行为干预 |
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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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若松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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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城市与环境学院 |
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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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02人文地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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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区域开发与规划 |
韩增林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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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海洋经济地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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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01自然地理学 |
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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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城市人居环境 |
李雪铭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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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水文学与资源学 |
孙才志 1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申请者须为全日制硕士应届毕业生,且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录取后须保证在读期间以全日制(非定向)方式在校学习,以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校为准。
5.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专业应隶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
6.科研要求:文科在SSCI或B类(见辽宁师范大学科研处“学术期刊目录”)或CSSCI(正刊)期刊,理科在SCI或B类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至少发表一篇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论文。
7.外语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英语:(1)大学外语考试六级≥425;(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3)雅思≥6或托福≥80/550或GRE≥260/1300;(4)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
小语种:日语过国家四级或国际二级、俄语过国家四级。
三. 报名和须提交申请材料
1.报名:2016年12月27-28日,辽师大研招办(文科楼1号楼602房间)
2.申请材料:
(1)《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核表》(点击下载,自行打印);
(2)各类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及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
(3)《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生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自行打印);
(4)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
(5)硕士学历学位材料: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②已经获得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硕士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③境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为依据;
(6)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7)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10)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11)体格检查表(体检医院包含二等甲级以上医院、报名日期前三个月内检查有效)。
注: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四.审核时间和程序
1.审核时间:2017年1月3日-1月10日
2.审核程序:
(1)研招办对申请者基本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者由所报考学院博士招生审核小组根据考生的申报材料进行排名,并按120-200%通知考生参加综合考核。资格审核未通过者由研究生院通知申请者。
(2)各学院(中心)的综合考核。考核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每部分考核可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至少有一部分须采取面试方式),具体方式由学院(中心)于12月23日前公布在本学院(中心)网页上,请考生自行查看。综合考核具体安排由各招生单位通知考生。
( 3)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
(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 5)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书;
(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 7)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 8)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二张。
( 9)辽宁师范大学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
五.录取
1.各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学院和导师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考同一导师的申请者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结果。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月11日。
3.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4.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它单位。
5.未通过“申考”方式录取的考生如报考我校普通博士招生入学考试,无须另提交报名材料。
六.监督监察
学校纪检部门将对“申考”招生的全过程进行监察。各部分考核过程要严格进行记录,面试应全程录音、录像,所有材料应妥善留存,保证考核过程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对在综合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考生申请和综合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和学籍。
七.信息查询与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116029)
联 系 人:兰老师,侯老师
联系电话:(0411)82153737传 真:(0411)84202626
电子邮箱:lsyj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