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德博学、和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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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喜梅

周喜梅


  一、个人基本情况


  周喜梅,教授,博士。1976年11月22日,女,汉族;籍贯:湖南娄底;中国民主促进会成员;广西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硕士(2003年毕业);泰国朱拉隆功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2010年毕业);2003年7月至今在广西民族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现任广西民族大学东盟学院教授、副院长,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主要从事民法总论、合同法、物权法研究,重点研究泰国法律制度、以民商事法律制度及对外贸易投资法律制度为主。教学方面,主要从事的课程为民法总论、民法分论(物权法、合同法、侵权法等)、商法、东盟民商法、法律英语、法律泰语等课程教学。


 二、科研情况


  1、科研获奖情况:先后于2012年和2014年两次获得省部级科研奖:论文《我国未来民法典不宜采两元物权变动模式》,于2012年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论文《泰王国<区分所有建筑物条例>之立法启示—区分所有建筑物独立法人制度》,于2014年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2、科研成果情况:出版学术专著1部(独著)、译著1部(独著)、主编著1部、副主编著1部;发表学术论文24篇(含教学论文),其中:北大核心和CSSCI核心期刊论文13篇,登载在双核心刊物6篇(北大核心和CSSCI),登载在北大核心刊物6篇,登载在CSSCI刊物1篇,登载国外专业核心期刊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