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德博学、和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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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远龙

            

李远龙


  李远龙,男,土家族,湖南永顺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法学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分管学院本科教学及实验室工作。中国法人类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民族史学会会员,广西法理学会副会长,先后挂任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助理、副院长。主讲法理学、民族法学、法社会学、法学原著导读等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民族法学(法人类学、)法文化、法社会学等;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南方民族走廊族群关系研究——法人类学的视角》等、参与国家社科、教育部重大项目、司法部重点项目等20余科研项目,出版专著、合著、主编著作10余部,系列论文获广西民族大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专著获广西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情况(部分):

  论文《冲突与融合:南丹白裤瑶婚姻习惯法与国家法之互动》(上)(合著),广西民族研究 ,2015年第一期

  论文《冲突与融合:南丹白裤瑶婚姻习惯法与国家法之互动》(下)(合著),广西民族研究, 2015年第二期

  论文《论我国乡村治理中的村规民约》,载冷传莉:《民族地方法治建设文丛》(第1辑)(合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

  论文《广西三江侗族传统款约习惯法研究》(合著),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3年第四期

  论文《如何修学位分、应对各种考试》(独著),求学考研,2010年


  作为负责人主持厅级以上(含厅级)科研项目情况(部分):

  主持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抗旱条例》(2016年,主持人)》

  主持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2016年,主要参与人)

  主持完成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草案)》(2015年,主持人)

  主持完成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草案)》(2015年,主持人)

  主持完成广西民族法与区域治理研究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彝族习惯法研究》(编号:2015Z008,2015年,主持人)

  主持完成广西社科一般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立法问题研究》(2015年,主持人)

  主持完成广西法学会重大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立法问题研究》(2015年,主持人)


 获得科研成果奖情况(部分):

  2015 年,论文《学术史:<民族区域自治法>研究理论与实践的视角》系列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优秀成果奖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