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23号)、《广西民族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民大〔2018〕104号)的要求,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8年6月1日起至6月14日止。
公示期内,考生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院或纪委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71-3262606(研究生院)
监督电话:0771-3260100(学校纪委办公室)
广西民族大学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