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家志,1969年生,男,汉族,广西贵港市人,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广西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曾任广西教育学院法商学院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副院长。自治区商法学会、诉讼学会副会长,北海市、桂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学、澜湄国家法律制度。
在《河北法学》、《学术论坛》以及《社会科学家》等刊物上发表34篇论文(中文核心期刊15篇),主持、参与国家级课题2项,主持、参与省级课题共8项,参与的科研课题曾获广西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评为广西教育学院2009年至2013年度优秀教师,在教育厅和学校获得11项教学科研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