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 贵州省凯里市
学校情况简介: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集文、理、经、管等学科为一体的综合性职业学院。
学院占地面积1615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每年为社会输送3000多名优质毕业生。现有教职工517人,其中专任教师427人,教授、副教授105人,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占专业教师人数的69.9%。学院设“八系一院”,40个招生专业。
近年来,学院先后获得了“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贵州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贵州省信息产业‘十五’先进单位”、“贵州省绿化先进单位”,“贵州省高等学校优美校园”等荣誉。2003年,在省内第一家通过国家高职高专办学水平评估,2011年建成贵州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五条 监督机构:纪委监察室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1、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对象是: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并取得2018年普通高考资格。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高职综合评价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2018年3月5日9∶00至3月10日17∶00
高职综合评价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2018年4月3日9∶00至4月8日12∶00
报名方式: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www.gzszk.com)填报志愿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考试时间:
时间 |
工作内容 |
对象 |
3月17日 |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测试 |
报名参加第一轮测试的考生 |
4月14日 |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测试 |
报名参加第二轮测试的考生 |
考试内容:
1、高中毕业生: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
(1)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高中毕业生可以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2)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
(3)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和×60%+职业适应性测试×40%”的最终得分,择优录取。
2、中职毕业生: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
(1)需参加我院组织文化考试,文化考试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300分。
(2)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3)按“文化知识考试×60%+职业技能测试×40%”的最终得分,择优录取。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1、结合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在分值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的考生和学生干部。
3、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相同。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在校生根据评定,优秀学生可享受5000-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第十四条 在校生根据评定,家庭经济困难、精准扶贫对象可享受2500—3500元国家助学金。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855-8230888
传真:8225034
详细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华联路1号
邮编:55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