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及资助(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可申请2000-4500元/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可以享受3300元/年;
(4)入伍、退伍学生可以享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减免。在部队退役后考入我院的学生,到校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在校就读期间服兵役的贷款同学,可申请贷款代偿,同时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
(5)为新生贫困学生专设“贫困学生绿色通道”;
(6)我省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户)可以申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助资金,可享受免学费3500元/年,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
(7)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勤工助学体系,设立了勤工助学基金,安排贫困学生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取得相应的报酬,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贷款:从2009年开始,开通生源地贷款的省份,考生必须在生源地办理贷款手续;未开通的省份,请按照通知书内相关资料准备好申贷材料,到校后由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帮助申请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实施办法可阅读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国家助学贷款须知》或在学院网址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