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提高学校博士研究生的选拔质量,吸收学校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加强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的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硕博连读”,是指从在学校学习的非定向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不再进行硕士学位的申请。
第三条 学校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名额,不超过当年学校博士生招生计划总人数的30%,每位导师每年最多只能招录1名硕博连读研究生。
第四条 在校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在校二年级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完成硕士生阶段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优秀;
(五)外语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雅思成绩6.0分及以上、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外语成绩有效期5年);
(六)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有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良好素质和潜力。硕士阶段(截止申请当年12月31日前)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或1篇以上与本人硕士专业或课题相关的论文,署名单位为北京工商大学。理工科的论文要求是《北京工商大学科研业绩认定办法》(北工商校发〔2016〕52号)认定的SCI收录的Q2区及以上期刊论文(有DOI号即可),人文社科要求至少为CSSCI收录期刊论文;
(七)在读的硕士学位专业与拟攻读的博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八)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第五条 硕博连读的申请时间为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期末。
第六条 硕博连读的申请程序如下:
(一)研究生院下达学院硕博连读招生名额。
(二)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北京工商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以下材料随《申请表》一并提交:
1.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2. 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所获奖励、参与科研情况、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其他能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
3. 两名校内外与申请人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三)由拟接收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考评,将拟接收的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名单及其有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四)经研究生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后,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直接参加复试。
(五)申请人经过复试,择优录取为当年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对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申请硕士学位,从硕士研究生第五学期开始正式转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如硕博连读研究生不能按规定完成博士研究生学业任务,可按学校规定申请硕士学位。
第八条 硕博连读方式如遇上级招生部门政策调整,以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第九条 本办法相关要求为最基本要求,学院可在此基础上制定细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